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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廣寧的历史沿革

广宁地图

春秋战国:广宁地属岭南百粤地范围。

秦朝:秦始皇遣将南征,于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定岭南;立南海、桂林、象三郡,本境地属南海郡。到秦末,赵佗据南海郡称南越王。汉初建南越国,广宁属其统辖。

汉朝: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再平定南越,复置南海、苍梧等郡。南海郡领番禺、四会等6县,四会从此建县。广宁地属四会县。

三国两晋,广宁地仍属四会县。

南北朝:南朝宋元嘉十三年(436)新置绥建郡,析四会县置新招、化蒙、化穆、化注四县,广宁属此四县域地,与四会县同属绥建郡。新招县位于今横山、宾亨、五和一带,县治设在妙村;化蒙县位于今南街、东乡、坑口、螺岗一带,县治设在东乡;化穆县位于今北市、江屯、联和、潭布、江谷一带,县治设在康谷(今称江谷,属四会县);化注县位于今古水、木格、洲仔、石咀、清桂一带,县治设在绿水村。

南北朝:齐、梁、陈时,仍属绥建郡。

隋朝:杨坚统一全国,结束了东晋以来南北分裂局面。开始时,也沿袭旧制,到开皇九年(589)撤绥建郡,并撤新招、化穆、化注三县,以四会、化蒙县属广州,广宁属此两县地域。

唐朝:武德五年(622),以四会县、化蒙县置南绥州,复置新招、化注、化穆三县,广宁再属“一新三化”之地。到唐太宗贞观元年(627)撤新招入四会,撤化注入化蒙,南绥州领四会、化蒙、化穆三县,广宁属此三县之地。贞观八年(634),改南绥州为贞州,其所领县不变。(五代十国时,四会、化蒙属南汉的广州)。

宋朝:太祖开宝四年(971),撤化蒙、化穆入四会,属广州,广宁地属四会,隶广州。

神宗熙宁六年(1073),四会改隶于端州(后改称肇庆府)。广宁地属四会,隶端州。

元朝:四会县属肇庆路,因当时肇庆是广南西路(广西)宣慰司署所辖,故四会当时属广西,后肇庆改属广南东路(广东)隶于江西行省,广宁地属四会县不变。

明朝:太祖洪武元年(1368),征南将军廖永忠率师入粤,定广东,四会县仍属肇庆府,广宁属四会不变。世宗嘉靖三十一年(1552),四会县西北境(今广宁地)连年发生动乱,被压迫的汉、瑶各族人民不断起来反抗,声势越来越大,地方官无法平定。嘉靖三十六年先后由提督两广军务谈恺、王钫统率明军7万余前往镇压平乱。嘉靖三十八年,王钫及巡按御史徐楫,采纳了肇庆府知府卢璘的建议,割四会县的太平、橄榄、大圃、永义4都地置广宁县。取广泛安宁之意,即“广宁”寓“广泛安宁”义,广宁就此建立。成立之后仍属肇庆府。

清:沿明制,仍属肇庆府。

民国时期:民国成立后,初沿清制,后废州、府,立道、区。

民国3年(1914),广东划分6个道,广宁属粤海道。

民国9年,全省又分为四个善后区,广宁属西北绥靖区。

民国25年,废绥靖区,改为9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广宁县属第三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9月3日广宁解放,隶属广东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年11月隶属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2年5月,广宁、四会合并为广四县,属西江专员公署。

1954年7月恢复广宁县建制,隶属粤中区行政专员公署。

1958年10月,广宁与四会两县又合并为广四县,

隶属高要专区行政专员公署;12月隶属江门专区行政专员公署。

1961年4月再次恢复广宁县建制,隶属肇庆专区行政专员公署。

1968年3月属肇庆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10月改属肇庆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4月隶属肇庆地区行政公署。

1988年起隶属肇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