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时,今广东省腹地属当时的广州,粤北属荆州,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交州。
唐贞观八年(634年)改东合州为雷州。辖境相当今中国三大半岛之一的雷州半岛全境等地区。北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改雷州为雷州军(军,古时行政区划)。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为雷州路治。明洪武元年(1368年)为雷州府治。清承袭明代的体制,仍为雷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实行省直管县,废府治(即雷州不作为行政区划名),存雷州首县海康。
雷州市直接继承原海康县建制。据《今县释名》:“县南、西皆濒海,本汉徐闻,隋改徐闻为隋康,析隋康地置县,因名海康。西汉设徐闻县(县治在今雷州城),隋开皇九年(589)改置海康县,
元朝地方行政制度分省、路、府(州、军)、县四级,另有道,是省以下、路府之上的承转机构。今广东省境分为广东道和海北海南道。广东道道治在广州,海北海南道道治在今雷州市。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广东成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而且,过去长期与广西同属一个大区的雷州半岛、海南岛划拨广东统辖。
后几经变迁,1961年恢复海康县建制。
1994年4月26日撤销海康县,设立雷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