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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横断面

垂直于道路中心线方向的断面。公路与城市道路横断面的组成有所不同。公路横断面的主要组成有:车行道(路面)、路肩、边沟、边坡、绿化带、分隔带、挡土墙等;城市道路横断面的组成有:车行道(路面)、人行道、路缘石、绿化带、分隔带等。在高路堤和深路堑的路段,还包括挡土墙。

横断面形式

根据道路的设计标高(公路为路基边缘线;城市道路为道路中心线)和横断面土石方的不同填挖情况,横断面有三种基本形式:路堤式、路堑式、半填半挖式(见路基)。在地形平坦的城市道路,其横断面一般均贴近地面布置,地面的雨、雪水用地下管道排除。根据不同的交通组织设计,车行道在横断面上的布置有四种方式:

(1)单幅式。所有车辆都在同一个车行道平面上混合行驶;用地较省,但对向行驶车辆的干扰多,多用于交通量不大的次要道路。

(2)双幅式。由中间一条分隔带(或绿化带),将车行道分为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可避免对向行驶车辆的干扰,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仍为混合行驶。对单幅式、双幅式道路,如车行道较宽,可划出分道线,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道行驶。

(3)三幅式。由两条分隔带(或绿化带)将车行道分为三部分:中间为机动车道,双向行驶,路中间最好能划出分道线;两边为非机动车道,单向行驶;是一种使用效果较好的布置形式,也有利于绿化、地上杆线和地下管线的设置。

(4)四幅式。由三条分隔带(或绿化带)将车行道分为四部分:靠近中间分隔带的两条为机动车道;靠近路边的两条为非机动车道;是渠化交通,完全分道行驶的最理想的布置形式,但用地较多。横断面的布置形式,根据地形、地物和交通组织的具体情况,可以对称布置,也可以不对称布置。

车行道

供各种车辆行驶的路面部分,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车行道的车道数,根据设计交通量、车道的通行能力、车辆交通组织的要求(如车辆混行、分行、超车、停靠等)确定;车行道的宽度等于各条车道宽度的总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车行道宽度,根据交通量的大小、车辆的横向排列组合、车道相互调剂使用的可能性确定。

(1)机动车道。供机动车行驶的路面部分。车道的宽度,根据道路的等级和交通量而定。为适应现代交通高速、大型发展的要求,车道的推荐宽度为 3.75~4.0米。在交通量不大、车速不高的次要道路上,可采用3.50米。

(2)非机动车道。供非机动车行驶的路面部分。各种不同车辆行驶带的宽度:自行车1.5米;三轮车2.0米;大板车2.8米;小板车1.7米。车道的最小宽度,必须能保证速度较快的最宽车辆有超车或并行的可能。推荐宽度为5~8米。

路拱

为了排除路面的雨、雪水,根据横断面和排水方向的设计,车行道的横断面形状可以做成单向坡面或双向坡面(由路中央向两边倾斜),形成路拱。路拱的基本形式有:抛物线型、抛物线(或圆曲线)接直线型、折线型、倾斜直线型。前两种路拱形式主要用于柔性路面,后两种则主要用于刚性路面。从车行道边缘到路拱拱顶的高度,称为路拱高度。车行道的横向平均坡度,称为路拱坡度。根据路面类型和自然条件规定的路拱坡度见表。土路肩横坡度一般应较路面横向坡度大于1~2%。

图人行道

供行人步行和植树、立杆埋管的用地。人行道的总宽度,由步行道、地上杆线、行道树、绿地、埋设地下管线等所需宽度组成。步行道的宽度应能供两人并行,至少1.5米。在城市主要干道,单侧人行道上步行带的条数,一般不应少于6条;在次要街道不应少于4条;在住宅区街道不应少于2条。每条步行带的宽度,与行人的两手有否携带物品和携带方式有关,在一般的道路上取0.75米;在携带物品的行人众多的地方,如车站、港口、码头、商业大街、全市性干道等,可取0.90米。在经常积聚大量人群的路段,如大型商店、影剧院、体育场、公共交通停靠站等处,步行道宽度应适当放宽。人行道通常布置在街道两侧,高出车行道0.08~0.20米。人行道的横坡采用直线型,向路缘石方向倾斜。横坡的大小与铺砌材料有关,在有铺砌的人行道上,横坡采用 2%。

路缘石

也称侧平石、道牙。区分车行道、人行道、绿地之间的界线,其功用为:作车行道(路面)两侧的支撑;分隔行人和车辆交通;作街沟排水。路缘石可采用混凝土预制块(侧石和平石)、方块石、条石等材料铺砌而成。

参考书目
    西安公路学院主编:《公路勘测设计》,人民交通出版社,北京,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