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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的历史沿革

鄂托克旗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河套人”就在鄂托克旗一带生息、繁衍,今阿尔寨石窟(百眼窟)、桂勒斯太(樱桃山)等地区发现新石器时代“河套人”遗址。商代、土方、鬼方等方国和北羌、熏育等民族游牧于此地,他们大多是“居溪沟,各有君长”。西周时,鄂托克旗一带为猃狁等游牧部落的活动区,统称戎狄。

春秋时期,朐衍等部落游牧于旗境西南边沿。至战国时期,林胡、楼烦移居此地。此后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鄂托克旗大部分地区成为匈奴民族重要的活动地区。

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5年)划属北地郡。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入朔方郡,境属临戎、修都县。

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后,南匈奴等部众入居,鄂托克旗属右贤王屯领的朔方郡。

两晋十六国时为前后赵、前后秦属地朔州境。

北魏天赐四年(公元407年)赫连勃勃建立大夏国,鄂托克旗隶属夏国夏州。北魏态帝始光四年(公元427年),北魏占领整个鄂尔多斯,形成南北朝对峙局面,此时鄂托克旗分属于西安州、薄骨律镇和沃野镇。

隋炀帝大业元年至三年(公元605-607年)改州为郡,鄂托克旗地区分属灵武、盐川二郡。唐初为安置内附突厥人的鲁、丽、舍、塞、依、契六胡州地区,后并为匡、长二州。

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置宥州,境置延恩、归仁、怀德三县。元年八年(公元813年)在经略军(故城址在包乐浩晓)设新宥州,下辖延恩、长泽二县。

五代十国时期,党项拓拔思恭子弟历任定难军节度使,鄂托克旗地盘分属定难节度使和中央王朝的灵盐节度使。

北宋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归属西夏。

公元1226年,成吉思汗亲征西夏,在鄂托克旗西部休整兵马,1227年灭西夏,鄂托克旗始为蒙古汗国领地。

元代,除旗境西部划属甘肃行省宁夏府路外,余为察罕脑尔皇室封地。明洪武六年(公元1376年)鄂托克旗分属宁夏卫和东胜卫,隶属陕西行都司。

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蒙古部落入居鄂尔多斯,弘治一三年(公元1500年)巴图孟克达延汗恢复万户组织,鄂托克旗属右翼三万户济农巴尔斯博罗特所辖鄂尔多斯万户之地,后一直属巴尔斯博罗特之孙拜桑忽尔及其后裔的领地。崇祯七年(公元1635年)鄂尔多斯万户归顺清朝。

清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清延将鄂尔多斯万户划为六个旗原拜桑忽尔诺延及后裔所据克扣特、锡布沁、乌喇特、唐古特等部落组成鄂尔多斯右翼中旗,下设15哈喇(参领区)83个苏木(佐领)。

民国年间仍实行盟旗制度,仍称鄂尔多斯右翼中旗。

1930年,旗境设沃野县,1936年将旗衙门改为旗政府。

1941年旗境设桃力民办事处。

1942年在参领区内实行保甲制度,但一直到全国解放,哈喇、苏木和保甲制度同时并存。

1949年8月23日,鄂托克旗和平解放,9月7日成立临时自治政府,1950年2月成立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1980年,南部10个人民公社分置鄂托克前旗。

1997年将巴音陶亥乡、巴音陶亥农场和碱柜乡的巴音、新地、黄河、三坝四个村划入乌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