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
诸暨,为国古越民族聚居地之一。
夏朝中期,夏帝少康封庶子无余于越,诸暨属越。(史传:禹至大越,上苗山大集诸侯,驻跸于此,爵有德、封有功,因定此境为“诸暨”,意即天下诸侯到达驻留议事之所。)
春秋时属越国,越王允常曾先后在境内埤中、大部、勾乘建都,子勾践迁都会稽(今绍兴)。故诸暨为越国古都早于绍兴,诸暨为都时,绍兴为诸暨属地。
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设会稽郡置诸暨县,历代未废。据《元和郡县志》:“县有暨浦,诸山,因以为名。”
西汉时,属扬州刺史部会稽郡。新莽时期,改名为疏虏。
东汉建武初,复原名。
东汉兴平二年(公元195年),分部分地入丰安、汉宁二县。
三国吴时,改汉宁为吴宁。
西晋属会稽郡。
东晋属会稽国。
南朝复属会稽郡。
隋文帝开皇中,属吴州。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吴宁县废,原诸暨地复归诸暨。
隋大业,仍属会稽郡。
唐时,属会稽郡及越州。
高宗仪凤二年(公元677年),划诸暨、会稽部分地置永兴县。武后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复分诸暨县之吴宁故地入东阳县。
光启三年(公元887年),诸暨改称暨阳。
五代属吴越国越州东府。
吴越王天宝三年(公元910年),复名诸暨。
宋初,属两浙东路越州。
南宋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属绍兴府。
孝宗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分东北10乡置义安县,治今枫桥。
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废义安,其地复入诸暨。元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绍兴路。
成宗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升为诸暨州。
1949年5月6日诸暨解放,至6月22日,诸暨属中共萧绍诸杭临时委员会管辖。6月归第十专署管辖。
其后,诸暨属绍兴专区。
1952年1月,绍兴专区撤销,直属浙江省。
1957年9月,划归宁波专区(驻地余姚)。
1964年9月,复属绍兴专区(驻地越城)。
1968年5月,属绍兴地区。
1983年7月起,属绍兴市。
198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诸暨县,设立诸暨市,由绍兴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