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黑木耳的耳片充分展开,耳色开始转浅或腹口开始产生白色抱子粉时即可采收。采收前要停止喷水24小时,使黑木耳基部稍有收缩,以利采摘。 采耳时间,应选择而后天晴或晴天早晨。春耳和秋耳要摘大留小,伏耳则大小一齐采收。采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用手抓住耳的基部旋转摘下,注意不要拉断耳片,以免残片留在料表腐烂,另一种是用锋利的刀片齐袋壁削下。收耳后停水3~5天,以增加培养料的通气性,使菌丝复壮,抑制杂菌生长。 收下的黑木耳要去除耳根处的料,及时晒干或烘干,若遇晴天,2~3天即可晒干;如遇阴雨天,可用木制的烘箱(分数层,每层相距15厘米,上放铁丝筛子)烘干。烘箱下面放电炉,最下一层筛距电炉60厘米。烘箱上面有通气管,以排除湿空气。将鲜木耳置于铁丝筛上,烘24~36小时即成干品。干木耳用塑料袋包装后放在干燥处贮藏。 黑木耳是我国食用菌的一项大宗产品,但长期以来,在生产收购、调拨和出口上,没有一个较为科学的全国性标准,全凭感官检验,加之加工、包装各地各不相同,造成等级混乱,价格悬殊,有的甚至掺杂掺假,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从1982年起商业部组织有关部门,通过调查、研究,起草了我国第一个黑木耳国家标准,并经国家标准局批准,从1986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现摘录质量指标如下: 一级:耳面黑褐色,有光亮感,背面灰色。无拳耳、流耳、虫蛀耳和霉烂耳。朵片完整,直径超过2厘米,耳片厚度1毫米以上。含水量不超过14%,干湿比1:15以上。含杂质量不超过0.3%。 二级:耳面黑褐色,背面暗灰色。无拳耳、流耳、虫蛀耳和霉烂耳。朵片基本完整,直径超过1厘米,耳片厚度0.7毫米以上。含水量不超过14%,干湿比1:14以上。含杂质量不超过0.5%。 三级:耳的色泽为黑褐色至浅棕色。拳耳不超过1%,流耳不超过0.5%,无虫蛀耳和霉烂耳。朵形小或含碎片,但直径超过0.4厘米。含水量不超过14%,于湿比1:12以上。含杂质量不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