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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继承的内容

单独继承的内容

1、末子继承

这是单独继承中最古老的形态,在旧约全书创世纪中所列的亚伯拉罕之系图,即表明为末子继承。

2、旁系继承

即由被继承人的兄弟或叔父等旁系继承遗产的制度。一般多为由次弟继承其兄。我国殷商时代,即为兄终弟及。

3、长子继承

长子继承制是父系家长制度的产物。

4、姐家督继承

也称“初生子女继承”。它是长子继承的变种,即不问男女,以初生者为家庭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