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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区系

指某一特定地区生长的全部植物种类。如中国北京西山所包含的全部植物的科、属、种就是北京西山的植物区系。它们是植物界在一定自然环境中长期发展演化的结果,是植物种属(区系)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植物区系包括自然植物区系和栽培植物区系,但一般是指自然植物区系。

在研究植物分布区时常会发现,虽然各个分布区的地理位置、形状和大小极不相同,但有一些分布区的地理位置和轮廓比较一致。这些分布区或多或少重合的多个植物种、属或科,就是一定的植物区系成分。根据不同的原则或分布区特点,可以将区系成分划分为下面几类:

地理成分

是按植物种类的现代地理分布或分布区类型来划分的,可以表明植物现代的分布界线和中心,但是不能说明它们的起源。包括世界成分、泛北极成分、泛热带成分、北温带成分、东亚-北美成分、东亚成分、印度-马来成分、澳大利亚成分等。

发生成分

是按植物的起源地划分的,因此可以反映植物区系的发生。确定这类成分非常困难,需要研究植物专志以及植物化石和地史的资料。目前,尚未查清世界植物区系的发生成分。例如关于世界植物区系和被子植物起源的问题,存在极地起源和热带起源等各种学说。

迁移成分

是按植曙种类迁移到某一植物区系所在地时所循的路线而划分的,如沿某些山脉、江河流域或海岸等。确定迁移成分对于研究植物区系的来源和历史很有价值。

历史成分

是按植物种类何时成为某一植物区系的组成部分而定,主要根据古植物学的资料,如中生代成分,第三纪成分和第四纪冰后期成分等。

生态成分

是按植物种类所适宜的生境而定。确定这类成分对于了解植物区系的历史,以及它们所反映的气候等环境条件的变化历史很有意义。

由于“区系成分”这一词组存在多种解释,易发生混淆,于是一些研究者主张只将它用于某一种意义。如仅指地理成分,或仅指发生成分,但以持前一种主张者居多,并认为地理成分是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