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肃镇华夷志》、清《重修肃州志》、清《肃州新志》、《酒泉史话》可知:紫金城(河清堡)始建于元朝属肃州路管,是重要的驿站和递运所。明洪武年间置镇夷千户所,河清堡属之,清《重修肃州志》云:镇夷所,领镇夷、深沟、盐池、和清四驿、深沟、盐池、和清三递运所。万历三十一年,以地僻移驿于镇夷双井堡,万历四十四年,将剩余兵丁尽调野麻湾堡,此堡虽废为民堡。但仍然是高台、镇夷、盐池通往肃州的重要一站。雍正三年高台千户所和镇夷千户所合并为高台县,河清堡归高台管。雍正七年,因丰乐河、马营河上下游分属肃州、高台管,沿河人民常因浇水而起纷争,为管理方便,甘肃总督岳钟旗上书朝廷建议将高台所属下河清、马营、上盐池划归肃州管,将甘州之高台划归肃州直隶州管。
民国初,设有保甲局归肃州之清水管。
民国时属酒泉县的河东乡(区)管,治在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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