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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的历史沿革

楚置临武邑、鄙邑。

秦(公元前221~207年)置郴县、耒县。

西汉元鼎四年(前113),桂阳郡辖郴、临武、南平、便、耒阳、桂阳、阳山、阴山、曲江、含洭、浈阳等11县。

新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称帝,改桂阳郡为南平郡,改郴县为宣风、临武为大武、便县为便屏、曲江为除虏、浈阳为基武,并移郡治于耒阳(改名南平亭)。

东汉建武中(公元35年)还郡治于郴县,恢复郡县原名。

永和元年(公元136年),分郴县地置汉宁县,省阴山县。

三国吴建兴元年(公元252年),改汉宁为阳安县。

甘露元年(公元265年),分南境曲江、桂阳、阳山、含洭、浈阳县置始兴郡,度属交州,桂阳郡则余6县。

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阳安县更名晋宁。

建兴三年(公元315年),陶侃分郴县地立平阳郡领平阳县,始一分为二郡。

升平二年(公元359年),析晋宁县地置汝城县。

南朝梁天监六年(公元507年),初置郴县,不久撤销;耒阳县度属湘东。

陈天嘉元年(公元560年),以桂阳郡之汝城县置卢阳郡领卢阳县,则一地三郡。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三郡合为郴州,平阳县、便县均省入郴县。

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南平省入临武县,晋宁县更名晋兴。

大业十三年(公元617年),析郴县南为义章县,分郴县西复置平阳县。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复置南平县。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卢阳县更名义昌。

咸亨三年(公元672年),晋兴县更名资兴。

如意、长寿元年(公元692年),分义章南置高平县。

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分郴北置安陵县,此时桂阳郡领9县。

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改桂阳郡为郴州,高平县省入义章,徙义章县治于高平旧址。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始称郴州桂阳郡,安陵县改名高亭,八月,南平县改名蓝山。

乾元元年(公元758年),郴州移治于平阳县。

贞元二十年(公元804年),置桂阳监于平阳,专理采铜铸钱。

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郴州还治于郴县。

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义昌县更名郴义。

后晋天福元年(公元936年),改郴州为敦州,郴县为敦化,资兴为资兴寨、属敦化县,省平阳县入桂阳监。

天福四年(公元939年),省临武县入桂阳监。

后汉乾祐三年(950),郴州、郴县复名,资兴县恢复县制,改名泰县。

宋乾德元年(公元963年),设郴州军。

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泰县并入郴县,郴义县改名桂阳,义章县改名宜章。

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蓝山县划入桂阳监。

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复置平阳县属桂阳监。

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高亭县改名永兴。

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桂阳监升为桂阳军。

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复置临武县属桂阳军。

嘉定二年(公元1209年),析郴县之资兴、程水二乡置资兴县,属郴州军。

嘉定四年(公元1211年),析桂阳县之零陵、宜城二乡置桂东县,郴州军辖6县。

绍定二年(公元1229年)资兴县改名兴宁,徙县治于管子濠。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军为路,郴县改名郴阳。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路为府,蓝山县复归郴州府,府辖7县;桂阳府辖常宁、耒阳2州及平阳、临武2县。次年,蓝山复归桂阳府;常宁、耒阳均复为县,度属衡州府。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销桂阳府,平阳、临武、蓝山3县归衡州府辖;郴州撤府设直隶州,郴阳县并入郴州,辖5县。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升平阳县为桂阳州,仍辖2县,隶于衡州府。

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析桂阳州西南之禾仓堡置嘉禾县,并析临武县上乡八里属该县。

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吴三桂称帝于衡州,改桂阳为义昌县、桂阳州为南平州。次年均复原名。

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桂阳州改属州为直隶州,与郴州直隶州并列。

中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州,存道、县。次年2月,桂阳县复名汝城。9月,郴州直隶州改为郴县,桂阳直隶州改为桂阳县。

民国3年1月,因兴宁县与广东兴宁县重名,故复名资兴县。

民国11年,撤销道制,存省、县两级。

民国26年12月,设置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29年,改第八区为第三区,辖郴、资兴、桂东、汝城、宜章、临武、蓝山、嘉禾、桂阳、永兴10县,154乡,1892保,25307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原第三区各县由衡阳专区代管。

1949年11月25日,成立郴县专区。

1950年11月,更名郴州专区,辖10县,78区,11个镇,1436个乡。

1952年月11月13日,郴州、零陵、衡阳3专区合为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6日,撤销湘南行政区,改设衡阳与郴县两个专区,郴县专区增辖新田、耒阳、安仁、酃县,共计14县,111个区,21个镇,1764个乡。

1958年8月,设县级郴州市,专区仍辖14县,136个人民公社,12个镇,1403个大队,33个居委会,14813个生产队,321个居民小组。

1959年3月,资兴并入郴县,桂东并入汝城称汝桂县,临武并入宜章县,嘉禾并入蓝山称蓝嘉县,新田并入桂阳县,酃县划归湘潭专区茶陵县。

1960年7月18日,改郴县专区为郴州专区。

1961年6~7月,恢复原县市建制,并析资兴县地置东江市。

1962年月12月,撤销东江市,划蓝山、新田归零陵地区。郴州专区辖12县、市,12个镇,293个乡。

1963年5月20日,撤销郴州市,仍为郴县县级镇。

1967年3月8日,专区改称地区。

1977年12月,恢复郴州市。

1983年5月,耒阳县划归衡阳市。

1984年12月,资兴县改为资兴市。

1988年,郴州地区辖2市9县,39个镇、209个乡(其中5个民族乡)、5个街道办事处,2950个村、130个居民委员会,30387个村民组。

1995年撤地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