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石峰山域建有石峰公园,故区以此命名。据
光绪14年《湘潭县志》记载,现辖区城区部分为湘潭县东南荒僻野岭,仅于白石港、清水塘设有通往湘潭、长沙等地驿站。
民国时期白石港以北属湘潭县东一区昭阳乡管辖,白石港以南属株洲镇管辖。解放初属湘潭县一区。
1951年设株洲县级市时,属郊北区;1956年撤区并乡,境内属清水乡。
1957年成立人民公社,境内属朱田铺公社管辖。
1958年3月27日成立清水塘办事处,管辖石峰山以北的城区范围,办事处驻地在冶炼厂生活区一区八栋。
1959年3月6日株洲市下设5个区,组建清水塘区,桥梁厂以北归清水塘区管辖。
1960年4月更名为清水塘人民公社。
196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下设城郊4个县级区时,因现辖区城区部分地处市北,故为株洲市北区,管辖范围为原清水塘区和原中心区的贺家土办事处,驻地天桥街80号。同年12月成立株洲市北区革命委员会。
1971年9月,区政府搬至建设北路70号。
1997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40号):设立石峰区,辖原北区的响石岭、清水塘和原东区的田心3个街道,原郊区的龙头铺镇(不含茶园、东流、三搭桥3个村)和清水、云田、荷花3个乡和荷塘铺乡的新民、田心、双丰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建设北路。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株洲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石峰区东以白石港河(老河)为界,南以湘江河为界,北以株洲市与各省市界线为界,西以株洲市与湘潭市界线为界。2000年,石峰区辖3个街道、1个镇、3个乡:响石岭街道、贺家土街道、清水塘街道、荷花乡、龙头埔镇、清水乡、云田乡。
2001年10月16日,经省民政厅批准,清水、荷花两乡合并,成立白马乡(注:原清水乡属原郊区,1958年设公社,1984年改乡,1997年划归石峰区管辖)。调整后,石峰区辖3个街道、1个镇、2个乡。2003年4月23日,区人民政府整体搬迁到响田路先锋村新楼办公。
2005年1月24日,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石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湘民行发[2005]8号):一、同意撤销白马乡。将原白马乡的大华、大冲、九塘、白马、湘天桥5个建制村划入清水塘街道办事处;将原白马乡的清水、响石、先锋、新桥、霞湾、长石、建设7个建制村划入响石岭街道办事处;将原白马乡的荷花、袁家冲、茅塘3个建制村划入田心街道办事处。二、同意将龙头铺镇的双丰、田心、新民、井龙、横石5个建制村划入田心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后,清水塘街道办事处辖11个社区、5个建制村,总面积23.1平方千米,总人口7.45万人,办事处驻湘天桥路80号;响石岭街道办事处辖15个社区、7个建制村,总面积28.68平方千米,总人口8.31万人,办事处驻建设北路57号;田心街道办事处辖9个社区、8个建制村,总面积28.06平方千米,总人口8.7万人,办事处驻田心北门;龙头铺镇辖11个建制村,总面积28.06平方千米,总人口2.19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龙头铺。1月28日,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办发[2005]3号)批复同意石峰区行政区划调整。
2005年,石峰区撤销1个乡,增加2个街道办事处,调整1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部分行政区域:撤销白马乡;增设塘湾、井龙2个街道办事处;调整龙头铺镇及清水塘、响石岭、田心3个街道办事处的部分行政区域。具体调整如下:撤销白马乡,将其5个建制村划入清水塘街道办事处,7个建制村划入响石岭街道办事处,其余3个建制村划入田心街道办事处;将龙头铺镇的5个建制村划入田心街道办事处;设立塘湾、井龙2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石峰区辖5个街道、1个镇、1个乡:田心街道、响石岭街道、清水塘街道、塘湾街道、井龙街道、龙头铺镇、云田乡。区政府驻响田路先锋村。
2009年4月18日,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管理云田、龙头铺两镇和学林办事处,总面积105.8平方公里,总人口6万余人。
2015年,石峰区乡镇区划调整:龙头铺镇、学林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学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