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县城古称“梅城”。攸县自五代后梁时期县治就迁至今址。据传,当时有一名秀才赴考,由于他很喜欢梅花,便叫书僮带上一钵梅花,在县城过渡口时不慎将花钵打破,秀才心痛地将梅花栽种在江边。若干年后,秀才中了进士,在京城做了官,有一次,他视察州县来到了攸县,他不忘去看这株梅花树。这个故事感动了知县,他倡导县城居民栽种梅花树,在他主政期间,县城的梅花树渐渐多起来了。据史料记载,元明时期县城就遍植梅花树,县治别称“梅城”。清乾隆二年(1737年),县城就直称之为“梅城镇”。
虽然有更动,至民国(1938——1947年)又改称为“梅城镇”。
“梅城”栽种梅花悠久的历史产生出厚重的文化氛围,宋末元初攸县人冯子振,他对梅花不仅有长时间的观察,而且有深沉而炽热的爱好。他写的《梅花百咏》,为元明清三代许多文化名流称道。清乾隆37年,其《梅花百咏》被收入《四库全书》。
攸县建制沿革
攸县早在新石器时代初期,攸县境内就有人类繁衍生息。原名“攸水县”,县境有攸水得名,唐改攸县。
春秋、战国攸县属楚黔中地。
秦在湖南设置12个县,其中阴山县,衡山县,桂阳县,攸县属阴山县。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置长沙国,攸县、容陵均属长沙国,攸县之名第一次出现于史籍。阴山县属桂阳郡。元光六年(前129年),封长沙定王子刘福为容陵侯;元朔四年(前125年)封长沙定王子刘则为攸舆候。
东汉 攸县、容陵均属荆州长沙郡。长沙郡辖攸十一县。建安年间,荆州牧刘表的中郎将黄忠曾与刘磐共守长沙、攸县。攸县、容陵皆属吴,吴将容陵县改为阴山县。
三国吴太平三年(258),分长沙东部为湘东郡,西部为衡阳郡,阴山改属湘东郡,攸隶湘东。
晋太康元年(280),破吴,沅湘降,置长沙郡,属荆州,领攸、蒲圻十县。
南朝齐 攸县、阴山均属湘东郡。
梁(531~555)始迁县治于攸江之上。此为老县治之所在,即今网岭镇罗家坪村。
陈(558~589)壬申,湘州刺史王琳袭据湘州。辛巳(561)湘州降,罢罗州,改攸县曰攸水,隶湘州。
隋攸水、阴山、茶陵、建宁(今株洲)四县并入湘潭县,属衡山郡。
唐武德四年(621),废湘潭县,置南云州。攸水县分置为安乐、新兴两县,与阴山县、建宁、茶陵均属南云州,州治设攸水县治,贞观元年(627)废南云州,将攸五县合并为攸县,属衡州衡阳郡。武后圣历元年(698),分出攸县所辖茶陵旧地,复置茶陵县。
五代 后梁 (907~935)、后唐、后晋三代,攸县均属潭州。此时县治由罗家坪迁至洣水北岸。后汉,乾祐元年(948),攸县改属衡州。
宋至道三年(997),以潭州属荆湖南路,领长沙、攸、醴十一县。
元攸县以民至万户升为州,称攸州,属天临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攸州为攸县,属长沙府。
清攸县属长沙府。
民国3年(1914)废府设道,攸县属湘江道。
民国11年废道,县直接属省。
民国27年(1938)省、县之间设“行政督察区”,攸县属湖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衡阳,后迁耒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攸县属衡阳专区;1952年改属湘潭专区(专区后来改成地区)。
1983年7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攸县改属株洲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