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夏、商、周至春秋属哀牢部落辖之。西汉时期属益州刺史所属哀牢国域。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属益州郡不韦县(今施甸)。东汉永平十年(公元67年),属益州西部都尉6县之不韦县辖之。东晋至南、北朝属永昌郡。唐代南诏时,属永昌节度辖地。元代至元十一年(1274年)隶石甸长官司。明代洪武十七年(1384年)隶永昌府施甸长官司,二十一年(1388年)隶施甸巡捡司。嘉靖元年(1522年)属永昌府。万历十一年(1585年)属镇姚守御千户所。清代顺治六年(1649年),隶平彝州(今施甸)。顺治十二年属平彝州“八乡地”之一。顺治十八年(1661年隶保山县)。康熙六年(1667年)属平彝州八乡中靖边乡之一部。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从靖边乡分设关外乡(今酒房),隶永昌府分防施甸巡政厅。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年)置关外乡,隶保山县施甸分治县辖。
民国二年(1913年)隶保山县第四区(施甸)。
民国六年(1917年)隶保山县第二区。
民国十年(1921年)隶保山县第六区(姚关)。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分设关南、关西、关外三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三乡合并设关南乡,隶保山县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
1958年2月,酒房、旧城及姚关南部山区合并为旧城区,同时从保山县析出划归昌宁县辖,酒房属旧城区直辖7个乡。同年12月,废旧城区,酒房从旧城析出成立酒房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酒房公社更名东风公社。
1961年3月,东风公社复称酒房公社。同年4月25日,酒房区从昌宁县析出复归保山县辖。同年11月,旧城区(旧城公社)并入酒房区(酒房公社)。
1963年2月,施甸从保山析出设立施甸县,酒房区从保山县划出隶施甸县辖。
1965年9月8日,旧城从酒房析出单设区,哨寨从姚关析出,并入酒房区。
1966年10月4日,撤销酒房区,复设酒房公社(一级),同时,酒房更名“红星”,即红星公社。
1971年6月1日,红星公社复称酒房公社。
1978年12月,废除公社“革命委员会”和大队“革命领导小组”,公社、大队统一改称“管理委员会”。
1984年3月1日,废止人民公社,设立酒房区公所,1988年2月,撤销酒房区(区公所),成立酒房乡人大主席团和酒房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