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呈贡属于古滇国的中心区创造了灿烂的青铜文化。
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西汉王朝在古滇国区域设置益州郡,呈贡属于益州郡谷昌县地,历经汉晋南北朝而未改。
隋唐时期呈贡为昆州益宁县地。南诏大理国时期,呈贡属于三十七部强宗部,彝族先民建有呈贡城。
元平大理后,先于宪宗六年(1256年)立呈贡千户,隶属善阐万户,下辖呈贡、诏营、切龙、雌甸、塔罗、罗忽、安江、安棚、大吴龙和乌纳山区。至元十二年(1275年),割呈贡、诏营、切龙、雌甸、塔罗、罗忽6城及乌纳山区首置呈贡县,为中庆路晋宁州领县。由于原呈贡千户所辖的南部地区被分设为归化县,所以区域明显缩小。不久呈贡县改为晟贡县。
明洪武16年(1383年)复为呈贡县,下辖4里。
清康熙7年(1668年)归化县制撤销,所辖2里并入呈贡县,并废里改乡。清雍正五年(1727年)呈贡县改属云南府晋宁州领县。
民国呈贡县直隶云南省。
1927年,呈贡县所辖6个乡改为4个区,区下共辖69个乡(镇)。
1950年1月12日,呈贡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隶属云南省玉溪专区,下辖平原、三台、果园、七星、梁王、海宝6个区。同年8月,并平原、三台为平原区,并果园、七星为果园区,并梁王、海宝为梁王区,3区共辖27个乡。
1958年全县建为乐园、幸福2个人民公社,下辖19个管理区。同年12月10日,呈贡县建制撤销并入晋宁县为呈贡人民公社。
1961年4月从晋宁县划出龙街、吴家营、大渔、洛羊、马金铺5个人民公社成立呈贡区,隶属昆明市。
1963年呈贡区增设七甸人民公社,全区辖6个人民公社。
1965年9月1日恢复呈贡县建制,仍隶属昆明市。
1984年全县撤公社建为1镇6区,下辖59个乡、3个乡级镇和3个乡级办事处。
1988年区(镇)改乡(镇),全县设龙城、洛羊2个镇和龙街、七甸、吴家营、大渔、马金铺5个乡,下辖65个办事处。
1999年龙街乡更名为斗南镇,全县辖4乡3镇。
2003年5月,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湖四环”、“一湖四片”的现代新昆明的战略构想,呈贡县的龙城镇、洛羊镇、斗南镇、吴家营乡、大渔乡的160平方千米区域被确定为现代新昆明的东城区,后又称为呈贡新城,2006年9月后改称为呈贡新区。
2007年12月,呈贡县所辖龙城镇、洛羊镇、斗南镇、吴家营乡建制撤销,分别设立龙城、洛羊、斗南、吴家营4个街道,其辖区范围分别为龙城镇、洛羊镇、斗南镇、吴家营乡的辖区范围。
2008年5月1日,呈贡县马金铺乡的86.88平方千米范围由呈贡县人民政府委托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大渔乡的24.99平方千米范围由呈贡县人民政府委托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管理,洛羊街道的71.44平方千米范围由呈贡县人民政府委托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全县辖区面积461平方千米,实管龙城、斗南、吴家营3个街道和七甸乡,实管面积277.69平方千米。
2008年9月23日后,呈贡县按照县改区的体制机制,强化区的功能,弱化县的功能,减少行政层级,县、新城管委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实体化管理改革:成立“中国共产党昆明呈贡新区工作委员会”和“昆明呈贡新区管理委员会”,并与中国共产党呈贡县委员会和呈贡县人民政府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成立呈贡新区洛龙乌龙、雨花吴家营、龙城斗南片区建设指挥部和呈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三部一委”),实行指挥长(主任)负责制,各部(委)设定人员为50人,主要职能是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农民安置、招商引资、经营管理、社会事务等,并完成新区党工委(县委)、新区管委会(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明确了各部(委)建设管辖范围、机制体制、人员编制、管理权限、工作经费、内部机构设置及各部(委)领导组成人员、片区实体化管理办法。同年10月6日,呈贡县将实际管理的4个乡(街道)调整设置为7个街道,为新区党工委(县委)、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派出机构。一、保留龙城、斗南、吴家营3个街道。其中,龙城街道行政区划面积为9.47平方千米,辖城内、古城、龙街3个社区;斗南街道行政区划面积为11.27平方千米,辖殷联、斗南、梅子、江尾、小古城5个社区;吴家营街道行政区划面积为56.39平方千米,辖万溪冲、前卫营、段家营、刘家营、柏枝营、缪家营、郎家营、中庄、王家营9个社区。新增设洛龙、乌龙、雨花3个街道。其中,洛龙街道行政区划面积为17.76平方千米,辖洛龙、吴家营、白龙潭3个社区;乌龙街道行政区划面积为18.41平方千米,辖上可乐、下可乐、乌龙、七步场、三岔口、松花6个社区;雨花街道行政区划面积为16.54平方千米,辖下庄、雨花、回回营3个社区。七甸撤乡改街道,行政区划、辖区面积不变。
2009年,七甸乡和已托管的大渔乡、马金铺乡先后撤乡改街道。
2010年7月1日,呈贡县七甸街道的126平方千米范围由呈贡县人民政府委托阳宗海管理委员会管理。
2011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部门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1〕58号),同意撤销呈贡县,设立昆明市呈贡区。此后、根据国务院批复,省、市、县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就呈贡县撤县设区的有关问题相继作出决定、决议。
2011年11月1日,昆明市举行呈贡县撤县设区暨加快呈贡发展大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分别为昆明市呈贡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授牌授印并从即日起正式启用。
2011年末,呈贡区辖龙城、斗南、吴家营、洛龙、乌龙、雨花6个街道29个社区及已托管的洛羊、大渔、马金铺、七甸4个街道36个社区,辖区面积461平方千米。呈贡区委、区政府实管龙城、斗南、吴家营、洛龙、乌龙、雨花6个街道29个社区,实管面积151.69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