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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正定县的历史沿革

正定县古代

春秋时期(前770年),居住在今河北省境内的白狄族人(姬姓)以正定为中心,建立鲜虞国,国都新市(今新城铺)。周敬王三十一年(公元前489年),鲜虞国被晋国所灭,此地属晋国管辖。战国初期(公元前475年),鲜虞人在这一带建立了中山国,在此设东垣邑。赵惠文王三年(前296年)中山国被赵国所灭,属赵。

秦统一中国后,改东垣邑为东垣县,治所在今石家庄市古城村附近,属钜鹿郡。

汉初,仍为东垣县。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改东垣县为真定县(意即真正安定),属恒山郡。汉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年),因避文帝刘恒讳,改恒山郡为常山郡。

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分常山郡北部置真定国,辖真定、藁城、肥垒(今藁城县城子村一带)和绵曼(今井陉县境)四县。

《史记·孝武本纪》载:“天子封其弟于真定,以续先王祀,而以常山为郡。”东汉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废真定国,将真定县划归常山国管辖。

三国时,真定县属魏国常山郡。

西晋时,常山郡的治所由元氏移至真定(今石家庄市古城村),从此正定县即成为河北中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北魏天兴元年(公元398年),把郡治所移至安乐垒(今藁城九门附近),真定为县。

北齐时(公元550-577年),又把郡、县治所移到滹沱河北,即今正定镇。北周宣政元年(公元578年),从定州、常山郡各分出一部兼置恒州,治真定县。

隋开皇初废郡,存恒州、真定县;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真定县分为真定、常山两县(常山县治所安乐垒),属恒州;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改恒州为恒山郡,治真定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恒山郡为恒州,治所石邑(今石家庄市振头附近);武德四年(621年)徙恒州治真定;武后载初元年(689年),改真定为中山县。

神龙元年(705年),复真定县;开元十四年(726年)在恒州恒阳城置恒阳军;天宝元年(742年),废恒州为常山郡,治真定县;乾元元年(758年)复置恒州,属河北道常山郡,治真定县;宝应元年(762年),置成德军于恒州;

安史之乱后(763-921),为成德军节度使治所,又称恒冀节度使、镇冀节度使,是唐朝在今河北地区设置的节度使,唐末到五代割据河北,为河北三镇之一。也是河北的藩镇最稳定的一个,160年只有三姓更迭。

兴元元年(784年),以恒州为大都督府;元和十五年(公元820),为避穆宗李恒名讳,改恒州为镇州。

五代后梁时仍为镇州,治真定县;后唐长光元年(923年),改镇州为北都,同年又复为镇州;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升镇州为真定府;后晋天福七年(942年)复名恒州,改成德军为顺国军;后晋天福十二年(公元947年),又改恒州为镇州,顺国军复为成德军;契丹号为中京;后汉乾祐元年(948年)为镇州,又升真定府;后周广顺元年(951年)又改为镇州。

北宋时期,真定府为十大次级府之一,河北西路治所。宋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废镇州置真定府路,统真定府和五州及真定等九县。

金袭之,于天会七年置河北西路,治真定府。元初改为真定路,辖一府五州及真定等九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真定路为真定府,辖五州及真定等27县。

明朝中后期,设保定巡抚,驻真定。清顺治元年(1644年),属直隶省;顺治十七年(1660年),直隶巡抚移驻真定,康熙八年(1669年),直隶巡抚复移驻保定。雍正元年(1723年),因避世宗胤禛讳,改真定府为正定府,辖一州及正定等十三县。

1913年废府存县。正定县属直隶省范阳道观察使署(治保定)。

民国3年(1914年),改范阳道为保定道,仍领正定县。

正定县现代

民国14年(1925年)6月24日,以正定县城厢为正定市,隶属正定县。不久即撤销正定市。

民国17年(1928年)6月20日,直隶省改为河北省,废保定道,正定县直隶于省。

民国26年(1937年)3月,河北省划为17个督察区,正定县属第十二督察区。

民国26年(1937年)10月8日,日军侵占正定县城。

民国27年(1938年)2月,建立伪正定县公署,隶属真定道(治石门市)。

1938年4月25日,正定县西北部地区与新乐县化皮地区合并建立正(定)新(乐)县(抗日)政府,驻正定县后塔底村,属晋察冀边区第四特别委员会。

1938年8月25日,撤销正新县,建立正定县(抗日)政府,仍属第四特别委员会。10月,县政府改属冀西区第三专署。年底,县政府改属晋察冀边区第三专署,县委仍属第四特别委员会。

1939年1月,第四特别委员会改为第四地方委员会。

1939年十月,正定县滹沱河以北、京汉铁路以东地区与藁城县北部地区建立藁正县联合办事处,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区地二专署;正定县滹沱河以南地区与获鹿县东部地区建立正获县,县委属冀南区第一地方委员会,县政府属冀南区第四专属滏北办事处。

1940年1月滏北办事处改为冀南区第一专署。6月,冀南区第一地委、第一专署改为冀中区第一地委、第一专署。10月,第一地委改称第六地委,第一专署改称第七专署;正定县辖滹沱河以北、京汉铁路以西地区,共4个区、84村。

1940年2月,藁正县与新乐县佐合并建立藁正新县,属冀中区第二地委、第二专署;

1940年七月晋察冀边区第三专署改称第五专署,仍辖正定县政府;

1940年8月,撤销藁正新县,将原藁正县与无极县西部地区合并建立藁无县,县委属冀中区第七地委,县政府属冀中区第八专署(1944年3月第八专署改称第七专署);

1941年1月,中共晋察冀边区委员会改称中共北岳区委员会,正定县委属北岳区第四地方委员会;

1941年2月,正定县改属冀中区地七专署,县政府迁驻藁城县小西门一带。8月,夏归晋察冀边区第五专署,县政府又迁回县西北部地区;1941年11月,藁城县滹沱河以南的西部地区与正获县合并建立藁正获县,县委属冀中区第六地委,县政府属冀中区第七专署;

1943年9月,撤销藁正获县,恢复正获县,隶属关系未变。

1944年6月,冀中区第七专署改称第六专署;1944年6月,晋察冀边区第五专署改称第四专署,仍辖正定县。9月,正定县改属冀晋区第四专署;

1945年3月,栾诚县与正获县合并建立栾正获县,属冀中区第六专署;1945年9月,国民党在城内建县政府;正定县解放区仍属冀晋区第四专区;撤销藁无县,恢复正藁县,属冀中区第七专区;

1946年2月,撤销正藁县,置正定县佐,辖正定县京汉铁路以东(滹沱河南、北)地区;撤销栾正获县,恢复正获县,仍属冀中区第六专区;1946年3月,建立中共正定市委员会和市政府,属冀中区第六专区。

1946年5月,改属第十一专区;1946年5月,正定县改属冀晋区第三专区;夏设藁正获县,属冀中区第十一专区;1946年9月,撤销正定县佐,恢复正藁县,属冀中区第十一专区。

1947年4月12日,人民解放军解放正定县城。城内为正定市,属冀中区第十一专区。西北部农村为正定县,仍属冀晋区第三专区。5月,改属第四专区;1947年7月10日国民党军复占正定县城,在城内建县政府;1947年8月24日,人民解放军第二次解放正定县城,建置未变;1947年10月26日,正定县城第三次解放,建置未变。

1947年11月,撤销正藁县和藁正获县。原属正定县的村庄除西南部17村华归获鹿县外,复归正定县;正定市改为县辖市。正定县改属北岳区第四专区。

正定县当代

1949年1月,正定县改属察哈尔省建屏专区;1949年6月,撤销正定市,改为正定县城关区;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下设10个专区。正定县属石门专区;1949年8月10日,石门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正定城内建立;1949年9月28日,石门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石家庄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仍辖正定县;1949年10月,石家庄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正定迁石家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