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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代管)吴川市的历史沿革

吴川名称来源

吴川境东郊有吴家地,纳三川(江)之水(鉴江、袂花江、梅江),故曰吴川。

(古名:又名吴江。注:历史上,吴川还包含今坡头区,特呈岛,南三岛,硇洲岛。)

吴川境域设治

设治前

吴川,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吴川早在新石器时代,吴川人的先民便在这里繁衍生息。吴川在唐虞时代属南交,禹贡属荆扬南裔,殷、周属南越,周末属百粤,秦时属象郡,西汉初年属南越国地,三国至南朝宋、齐时期,吴川先属广州高凉郡高凉县。424—453年(宋元嘉年间)始置平定县(吴川县前身),隶高凉郡。

设治后

589年(隋开皇九年)废平定县设置吴川县,唐属邕管都督府罗州招义郡;五代南汉属罗州,公元972年(宋开宝五年)废罗州属广南西路辩州;980年(太平兴国五年)改辩州为化州,吴川随隶化州;1376年(洪武九年)改属高州府,清沿明制仍属高州府。

南朝刘宋元嘉年间(224~443年)设平定县,是吴川县的前身,县治在今吴川市黄坡镇平定村。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平定县,始置吴川县,县治在今吴阳镇城里村。

民国15年(1926年),吴川县治迁黄坡圩,民国17年(1928年)又迁回吴阳,民国27年(1938年)再迁黄坡。

民国30年(1941年)为防避日本飞机轰炸,县治从黄坡迁往塘土叕圩,民国35年(1946年)春,又从塘土叕迁回黄坡。

1952年,吴川县与梅茂县合并为吴梅县,1953年复名吴川县,县治梅菉镇。

1959年吴川县与化县合并为化州县,县治在化州镇。

1961年吴川从化州县分出独立,县治在梅菉镇。

1994年县改市,吴川市政府继续设在梅菉。此外,吴川境内还有两个古代县治:一是潘水县县治、在今博铺街道,于唐武德五年(622年)设立,于永徽元年(650年)废。二是翔龙县县治,南宋末祥兴元年(1278年)设立,卫王赵 即位于原属吴川的硇洲,并升硇洲为翔龙县,至元朝统治即废。

清朝末年,吴川县域东临南海,西连遂溪、廉江,北接化州,东北至梅菉与茂名交界。全县管17个都、8个寄都(相当于区)。其中南部四个都:南一都(麻斜)、南二都(坡头)、南三都(南三)、南四都(硇洲岛),包括“广州湾、北颜窖、调神(顺)岛”等地。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法殖民主义者胁迫清政府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借条约》,把吴川南四都同遂溪管辖的海头、赤坎、东头山及东海岛一起借给法国。法国把租借的陆地和附近海湾统称广州湾。

民国初年废府建道。

民国2年(1913年),吴川属广东省高雷道;民国14年(1925年),属广东省南路行政委员公署;民国21年(1932年),属南区绥靖公署;民国25年(1936年),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2年(1943年)3月,日本侵略军占领广州湾,至民国34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8月18日,国民政府与法国签订《中国交收广州湾租借专约》,在接收广州湾后,宣布广州湾范围划设为湛江市,前属吴川划去的麻斜、坡头、南三及硇洲、特呈、调顺诸岛,仍由湛江市管辖。

民国38年(1949年),吴川属广东省第十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吴川隶属广东省南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属广东省高雷区专员公署;1952年5月6日,与梅茂县合并为吴梅县,1953年4月30日更名为吴川县,属广东省粤西区行政公署;1956年属广东省湛江专区专员公署;1958年10月,吴川县与化县合并为化州县;1961年4月5日,吴川县从化州县分出,恢复吴川县,属湛江专区行政专员公署;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湛江专区改称湛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吴川属之;1971年属湛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吴川属之;1983年,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撤销湛江地区,分设湛江、茂名两市,吴川县属湛江市。

1994年5月,报经民政部批复同意撤吴川县设立县级吴川市,由广东省直辖,由湛江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