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乡镇机构改革,保留党委、政府、纪委、人武部、团委、妇联,其他机构合并为党政办公室、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建设环保土地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审计所、经管统计站、司法所、治安办。镇机关共有工作人员69人,其中国家干部29人,招聘干部15人。? 1994年12月恢复人大工作室。
1995年1月增设公路交通第三产业管理办公室;7月设南营镇社会救助委员会,下设南营镇社会救助中心,与社会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12月恢复政协工作委员会。
1995年底镇机关共有69人,其中国家干部31人,招聘干部19人。
“八五”期间,镇党委、镇政府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提前实现“八五”计划的各项指标。
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4760万元,经济总收入2168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5元。
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5350万元,经济总收入26147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618元。
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6464万元,比1990年增长1.39倍,年均增长19%;经济总收入29138万元;财政收入115万元,比1990年增长35.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758元,比1990年增加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