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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的历史沿革

五华县。据史书记载:西汉初,赵佗(河北真定人)为龙川县令,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十二年),赵佗一次为狩猎率行部到五华山下(即今华城北门外),恰巧高祖派遣汉使陆贾奉旨封赵佗为南越王,赵佗为了朝拜汉室及授封南越王,遂筑台于五华山下,名为长乐台。以后以人口繁衍,设为长乐镇。在北宋熙宁四年置县时,因县治所在取名为长乐县。

五华县,战国时为百越地。秦汉西晋时为南海郡龙川县地,东晋时为东官郡兴宁县地,南齐时属齐昌县,梁初废齐昌县,属兴宁县。隋朝时属循州,治归善县(今惠州市东)。627年(唐太宗贞观元年),撤去循州总管府,原循州总管府辖下的潮州、韶州、循州均归广州总管府,此后为唐岭南五管。广州总管府辖下的循州,辖境相当于广东省新丰、连平、和平、龙川、河源、兴宁、五华、陆丰、海丰、惠阳、惠东、博罗、紫金等地及揭西县西部。917年(南汉乾亨元年)析循州置祯州,循州移治雷公墩(今五华华城镇)。河源县、博罗县、归善县属祯州;齐昌县(今兴宁市)升格为齐昌府;龙川县、兴宁县(今五华县)属循州,治所雷公墩。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循州迁治龙川佗城。1071年(北宋神宗熙宁四年)设长乐县。

据史籍记载,西汉时,南越王赵佗曾筑台于五华山下,称长乐台,因而得名,县治亦名长乐(今华城镇),属循州。县治初设长乐镇,1149年(宋高宗绍兴十九年)迁至七都九龙岗,1292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复县治于长乐镇。1369年(明洪武二年),撤循州并入惠州,是惠州府七县之一。明洪武二十一年始筑城墙。1733年(清雍正十一年),长乐改属嘉应直隶州。

1914年(民国三年),因与福建省和湖北省的长乐县同名,遂改称五华县,以境内五华山取名,属潮循道,道治在潮安县。1936(民国25年)属广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辖今兴宁市、梅县区、龙川县、大埔县、蕉岭县、和平县、平远县、连平县、五华县等9个区县;因行政驻所兴宁县为原循州旧地,故而通称循州地区。1949(民国38年)初改为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兴梅专区。

1952年后属粤东行政区。

1954年县治迁至水寨镇。

1956年后属汕头专区。

1965年6月属梅县地区。

1988年1月地改市,五华隶属梅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