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期间的耽误是指当事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应当实施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在障碍消除后一定期间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顺延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人事争议诉讼的依据
人事争议仲裁庭的职责
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
裁定管辖种类
什么是法定孳息
认定妨害公务罪应注意的问题
什么是法定代理
认定间接结合侵权的注意事项
什么是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