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5、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担的其它职责。
人事争议仲裁程序的内容
人事争议诉讼的依据
人事争议仲裁庭的组织形式
人事争议仲裁期间的计算
人事争议仲裁的依据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必要共同诉讼的成因
必要共同诉讼的分类
必要共同诉讼的特征
必要设施原则的起源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