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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本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何在?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即在本单位中担任一定的职务而主管、管理或者经手财物的人员。   区别;   1、侵犯的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属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对象是和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2、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