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界限: 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 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威胁的方式不同;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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