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协议模式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代理销售协议,银行作为兼业代理人,利用其经营网点销售保险产品,实现银行保险产品的交叉销售。在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需要和银行的分支机构层层签署委托代理合同,银行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在委托代理权限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由于保险产品瑕庇和保险公司理赔、保全所导致的责任,而银行作为代理销售机构,只对销售过程中的误导、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承担责任。
从总体上看,分销协议是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最为简便易行,成本相对较低的模式,尤其是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银行和保险双方没有资本融合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只需要双方进行有限的投资,一旦双方签署协议,银行即可直接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该模式以保险公司通过银行分销保险产品居多。一方面银行拥有丰富的网点资源分销保险产品,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能够凭借自身的专业技术设计出适合银行分销的保险产品,双方各自具有相对优势。一旦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一致,在签订代理销售协议后,保险公司就可以立即利用银行的广大网点进行保险产品的分销。另一方面,银行向保险公司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并仅对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误导、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承担责任。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的关系仅限于保险公司提供产品,银行销售产品,双方在客户资源共享、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几乎没有,因而双方的投入相对较少,毋需建立保户信息库。这种松散的合作关系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银行和保险公司作为理性经济人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均衡手续费的确定成为合作的关键;合作关系松散的问题会影响双方合作的稳定性,保险公司也常常在手续费的博弈中落于劣势地位;银行保险业务的共同经营管理是长期维持双方合作关系和共同获利的决定性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