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属晋之同姓诸侯国蒲(今石楼);春秋时代仍属晋之蒲,置楼邑;战国属魏蒲阳(今隰县),仍属楼邑;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属河东郡北属(今吉县);西汉置狐讘县,属司州平阳郡。
唐武绥二年(619年)置东和州,贞观初东和州,改北楼县为楼山县,后改为永和县,属河东道隰州。
五代永和县废,先后属梁唐、晋、汉、周之隰州;北宋复置永和县,属河东路隰州;金属河东南路隰州,元属山西行书省赭宁路隰州。明属山西省平阳府隰州;清属山西省隰州。
中华民国元年(1911年)直属山西省;1913年属河东道,1916年复属
省,1926年9月属山西省第六行政区;1929年改属第四行政区;1934年9月永和县解放,1935年元月属晋绥边区吕梁分区第十专区,后改属第九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属山西省临汾专区,1954年9月属晋南专区,1958年9月25日撤销永和县建制并入吕梁县,1961年5月28日恢复永和建制,1970年复归临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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