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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统计执法工作与其他部门执法工作一样,既要敢于执法,还要善于执法;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变的有力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1.领导带头包案,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要把案件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大案要案的查处上,以此为突破口,紧紧抓住有利时机,下达决心,集中力量,领导带头包案,上下左右密切配合,打几场硬仗,啃几块硬骨头,起一个敲山镇虎的作用,一定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2.突出一个“快”字,强调一个“准”字。在查处案件中必须雷厉风行,突出一个“快”字,强调一个“准”字,抓住时机,争取主动。如果慢了或走了弯路,就会因被检查人串供而失去调查取证的机会。这就是说,做不到“快”和“准”,也是形成查证难的原因之一,甚至会功亏一篑,为了保证做到“快”和“准”,采取以下做法:   第一,加快立案审批程序的运转。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应严格履行批准手续,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能因为要加快或嫌麻烦而随意简化,图省事、走捷径。该由哪一级审批的就必须由哪一级审批,手续一定要齐全,但是在履行审批程序的过程中,仍有一个可以加快运转的问题。   第二,加快案件调查方案的部署。立案后,要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分析案情,研究制定尽量周密的调查方案,并立即开展调查取证。为此,必须要做到“三快”。即:调查人员到位快;案件线索筛选快;对反映突出明显的问题初查快。   第三,吃透案情,集中出击。首先是吃透案情,要摸清主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在案件中的地位及主要活动。其次,调查方案实施时,要选择那些与被检查人之间关系不很密切的当事人取得证据。再次,抓住重点,集中出击,防止当事人和和证人订立攻守同盟和串供。   第四,要连续突击,一气呵成。对重大案件的重要情节和重要人物,要采取连续突击的方法,及时取证,不给被调查人喘息的机会。另外,在“快”的基础上,还强调“准”,做到:认定准、立案准、取证难、定性准,以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   3、抓住关键人物的心理矛盾,捕捉有利战机。   在案件查处中,取证难主要来自被检查人和证人。这些人因抵制检查或不能正确对待检查,多数不交待、不出证,还有的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交待假情况,出假证。要解决取证难的问题,就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和证人,采用不同的方法,既要耐心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利害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清问题,又要把握各种人员的心理活动,做到有理、有节。   4、办案中要加强法制教育。   案件检查的过程,也是法制教育和矛盾转化的过程。要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把法制教育寓于办案的全过程。查处案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通过对少数违法者进行严肃的查处,达到教育大多数人自觉的执法、守法的目的,只有将查处案件和法制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把统计执法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