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境内,新石器时代便有人类活动。夏属扬州地。
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为南平地。唐属江南东道福州,南唐归剑州。宋隶南剑州。元归福建道延平路。
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建县时,隶属延平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永春县升为永春州,大田县隶属永春州。
民国元年(1912年),福建省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大田县隶属南路道。
民国3年南路道改称厦门道,大田县仍隶属之。
民国16年,废道,福建省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大田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大田县隶属兴泉省。
民国23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大田县隶属第四区(区署在仙游)。
民国24年10月,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民国32年,全省又改划为8个行政督察区,大田县隶属第六区(区署在龙岩)。
民国35年1月,全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大田县隶属第九区
(区署在永安)。
民国36年4月至38年9月5日,全省行政区划重新调整设7个行政督察区,大田县隶属第六区(区署在永安)。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行政区划为8个专区、2个市,大田县划归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区(区署在永安)。
1949年9月6日大田解放,隶属永安地区专员公署。
1956年6月,永安地区专员公署撤消,大田县改属晋江地区专员公署。
1963年3月,设三明地区专员公署,大田县改属之。
1983年7月,撤消三明地区专员公署,设三明市,大田县隶属之。
大田县行政区划
明嘉靖十四年(1535)割尤溪县14个都、永安县1个都、漳平县1个里10社,德化县1个团置县,历属延平府、永春州、厦门道。
1949年9月6日解放,历属永安专区、晋江专区、三明专区(地区)、三明市。
1995年,大田县辖均溪镇、上京镇、广平镇、早兴乡、石牌乡、屏山乡、吴山乡、济阳乡、武陵乡、谢洋乡、桃源乡、太华乡、建设乡、奇韬乡、文江乡、梅山乡、湖美乡、前坪乡,1个居委会、205个村委会。
2000年,大田县辖8个镇、10个乡:均溪镇、上京镇、广平镇、桃源镇、太华镇、建设镇、石牌镇、奇韬镇、华兴乡、屏山乡、吴山乡、济阳乡、武陵乡、谢洋乡、文江乡、梅山乡、湖美乡、前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