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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浦城县的历史沿革

新石器时代,先民在南浦溪主支流两岸聚居。西汉时,浦城为闽越活动中心。浦城建城早于置县,因西汉中期东越王馀善筑城临浦得名。东汉建安初年(约在196~200年间)置县,称汉兴,是福建省最早置县的五县之一。三国称吴兴,唐称唐兴,武周称武宁,武则天去位后复称唐兴。唐天宝元年(742),以东越王馀善曾在此临溪筑城,定名浦城县,简称“浦”,别称“南浦”、“柘浦”。为当时福建省三个“紧”县之一。

民国23年8月至民国27年6月(1934年8月至1938年6月),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

置县前浦城之地,夏、商属扬州,周属七闽地,战国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属楚,秦属闽中郡。汉高祖五年(前202)属闽越国。汉建元六年(前135)封馀善为东越王,都冶一说在浦城。汉元封元年(前110)汉武帝灭闽越,“徙其民于江、淮间,虚其地。”“后裔遁逃山谷者颇出”,汉始元二年(前85)立冶县,东汉建武初改东侯官,浦城地均属之。

浦城置县为东汉建安初,分东侯官地立。时以国为号,名汉兴县,属会稽南部都尉。据该届修志考,置县时间为建安元年(196)后、建安五年前。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改汉兴为吴兴。是年,废会稽南部都尉,置建安郡,吴兴属之。晋太康三年(282),属晋安郡,元康元年(291),改属江州,梁普通六年(525),属东扬州。陈永定(557~559年)初,属闽州,后属丰州。隋开皇九年(589),吴兴省入建安县。唐武德四年(621),复置县,改名为唐兴,属建州(治所在今建瓯),后省入建安。唐载初元年(689),复置县,仍名唐兴。武则天登极后,天授二年(691),改名为武宁县。唐神龙元年(705),唐中宗李显登极,复为唐兴。天宝元年(742)八月,定名浦城,属建安郡(是年改建州为建安郡)。唐乾元元年(758),复改郡为州,仍属之。

五代,后晋天福八年(943),王延政在建州立国,号殷。南唐保大四年(946),建州改为永安军,寻改忠义军。浦城属之。

宋开宝八年(975),复改建州。端拱元年(988),改建州为建宁军。绍兴三十二年(1162),建宁军升为建宁府,浦城属之。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建宁府改为建宁路,浦城属之。明洪武(1368~1398年)初,建宁路改建宁府,浦城属之。清均属建宁府。

民国元年(1912)仍属建宁府,建宁府寻改建瓯府,浦城属之。

民国2年,建瓯府改建安道,浦城属之。

民国17年,废除道制,直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至次年1月,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浦城属延建省。

民国23年8月17日,全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福建省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于浦城,辖建瓯、建阳、崇安、浦城、松溪、政和6县。

民国24年10月1日,全省10个区划为7个区,第十区改为第三区,仍驻浦城,辖浦城、建瓯、建阳、崇安、松溪、政和、寿宁、邵武8个县。

民国27年6月,公署迁建阳,浦城属之,直至解放前夕。

民国16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浦城境内开展革命活动。

民国20~24年在四境先后建立建(阳)浦、浦城、广(丰)浦、浦西、龙(泉)浦5个县级苏维埃政权,实行红色割据。

1949年9月10日,全省划分为8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以下简称专区)。浦城属第一专区。

1950年3月14日,第一专区更名为建瓯专区。

1950年9月2日,专区迁往建阳,更名为建阳专区,浦城属之。

1956年6月9日,建阳专区与南平专区合并,称南平专区,浦城属之。

1968年5月,专区改称地区,浦城属之。

1970年2月,地区机关迁驻建阳,1970年6月18日改称建阳地区至1988年12月,浦城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