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建置,始于南齐建武三年(496年)。初置齐通左郡,治所龙安铺(今太和镇龙石村)。南梁普通年间(520-527年)改称齐通郡,并置齐通县。太清二年(548年)设青州,辖齐通郡、齐通县,治所均在龙安铺。西魏废帝二年(553年)改青州为眉州(以峨眉山得名),辖齐通、青城两郡,治所不变。恭帝二年(555年)齐通县改称通义县。
北周明帝二年(558年)废齐通郡,建安乐县,治所在今老眉山县城,属眉州。建德元年(572年)改眉州为青州,随即恢复齐通郡,将安乐县改称齐通县。大成元年(579年)改青州为嘉州(以汉时的汉嘉县得名),治所通义县。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存州。次年,改齐通县为广通县。仁寿元年(601年)废通义县,改广通县为通义县,属嘉州。大业二年(606年),改嘉州为眉州,州治迁通义县城(即由今太和镇龙石村迁至今老眉山县城)。不久,撤州建眉山郡,郡治龙游(今乐山市市中区),辖通义等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废眉山郡,复置嘉州。次年,从嘉州分置眉州,州治通义县城(今老眉山县城),辖通义、丹棱、洪雅、南安(今夹江)和青神5县。此后眉州辖县多次调整。天宝元年(742年)废眉州改置通义郡。乾元元年(758年)又废通义郡恢复眉州,属剑南道西川。
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年)改通义县为眉山县,属眉州。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年)废眉山县,归眉州直隶。
明洪武九年(1376年)降眉州为眉县,属嘉定州。洪武十三年(1380年)眉县复升为眉州,直隶属四川布政使司,辖丹棱、彭山、青神3县。此后,明、清时期均沿袭此建置。
民国2年(1913年)废眉州,复置眉山县,属上川南道,次年改属建昌道。
民国24年(1935年)设四川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治眉山县城,辖眉山、彭山、丹棱、青神、夹江、洪雅、大邑、邛崃、名山、蒲江10县。
1950年1月设眉山专区,治眉山县城,属川西行政公署,仍辖10县。后将大邑划出,新津划入。
1953年3月5日撤销眉山专区,眉山县改属乐山专区(以后为乐山市)。
1997年8月26日设眉山地区(与乐山市分置),治眉山县城,眉山县归眉山地区直隶。2000年7月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同年12月20日,撤销眉山县,改建为东坡区(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