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初期时,今白龙境域一直隶属阆中县(治今阆中)管辖。
南北朝南齐时代(公元479至502年),分北巴西郡(治阆中县,今阆中)阆中县西境新置胡原县(治今剑阁香沉镇群英村,属北巴西郡),今白龙境域改属胡原县。
南朝梁天监十八年(公元519年),胡原县改属辅剑郡(治武功县,今剑阁武连镇),属南梁州(治南安县,今剑阁普安镇),今白龙境域开始北属剑阁历史上的政区。
隋朝开皇七年(公元587年),胡原县更名为临津县(治今剑阁香沉镇群英村),属始州(治普安县,今剑阁普安镇),今白龙境域隶属不变。
唐朝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临津县迁于此地,属剑州(治普安县,今剑阁普安镇),此地开始一度作为县城治所。今白龙境域隶属不变。
五代十国前蜀、后唐、后蜀时仍置。
北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废临津县并入普安县(治今剑阁普安镇),属普安郡(治普安县,今剑阁普安镇),后不复置,此地改置为临津镇,属普安县,今白龙境域开始隶属以普安为治所的建制管辖。
明朝时设浆池屯,属剑州(治今剑阁普安镇)。
据《剑阁县续志》载:明朝永乐年间(公元1403年至1424年)前后共二十二年,八姓(陕西凤翔府富平县伏、管、李、赵、程、左、刘、杨)屯田于浆池侧(今白龙镇)。
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置讲信镇、讲信保,镇、保同治今白龙镇,讲信镇辖讲信保、剑安保2保;
清朝末年在此设信安镇,辖区由讲信、剑安合并,“信安”一名取讲信、剑安各一字,属剑州(治今剑阁普安镇)。
白龙镇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剑州改为剑阁县(治城厢,今剑阁普安镇),信安镇改属剑阁县。
民国三年(1914年),改镇为团并恢复“讲信”名称,信安镇改为讲信团。
民国十九年(1930年),讲信团改为讲信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设置白龙乡苏维埃政权。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秋,国民党剑阁县政府恢复管辖后,讲信区、剑安一区、隆礼下区合并为第四区(治土主庙,今剑阁公兴镇),区下划设联保,以序号命名,此地设联保,属第四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此地为剑阁县第三区治地。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废除联保,设白龙镇,治地白龙场,因古刹白龙庙得名。
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撤销第三区署,改为第三指导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白龙镇改置为白龙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剑阁县定乡镇编制,除普安镇为甲等镇外,包括白龙乡在内的其余25乡均为乙等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白龙乡改属第一指导区(治普安镇)。
白龙镇新中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1月在此设白龙区公署。
1951年3月,恢复设置白龙乡;5月,新建石板乡。
1952年,白龙区改为第八区。
1953年1月,第八区公署改称第八区公所。
1955年12月,恢复白龙区名称;同年,撤销石板乡。
1958年9月,为实现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体制,白龙乡改为白龙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新建两河人民公社和石板人民公社。
1966年11月17日,经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绵阳专区行政公署批准,白龙改称胜利,店子改称永兴,碑垭改称红垭,石板改称高锋,两河改称新生,广坪改称前途;1967年,区、公社恢复原来名称。
1968年5月11日,剑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区、公社、大队均成立革命委员会,生产队成立革命领导小组。
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时,白龙区所辖的石板人民公社改称摇铃人民公社,两河人民公社改称禾丰人民公社。同时部分重名的生产大队也改称新名。
1984年初,剑阁县基层政区改制,实行政社分设,恢复乡镇建制,生产大队、生产队改为村、组,撤销白龙人民公社,复置白龙乡。白龙区所辖其它各人民公社均改为乡。
1985年1月,撤销白龙乡,改建白龙镇。
1989年,白龙区总面积291.1平方公里,辖白龙镇和禾丰乡、摇铃乡、碑垭乡、广坪乡、店子乡1镇5乡,共46村,330组。
1992年,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禾丰乡、摇铃乡、碑垭乡并入白龙镇。
1995年,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复置禾丰乡、摇铃乡、碑垭乡。
1999年,白龙镇被列为四川省试点小集镇。
2006年6月,剑阁县正式撤销“白龙督导室”县级派出的县辖区建制,白龙镇以及原属白龙区领导管辖的5个乡均直属剑阁县。
白龙镇至此不再作为区级治所,但仍保留了如公安、教育等部分原白龙区对应区域的县级管辖职能。
2014年1月,根据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二批 “百镇建设试点” ( 2014年度)名单的通知》,白龙镇被列为四川省第二批“百镇建设试点行动”试点镇。
2014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六部委发布《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白龙镇与同县的普安镇、下寺镇与一起被列为全国重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