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3月12日,经中共成都市委批准,龙潭公社分为龙潭、院山两个公社。
1977年11月2日,经中共成都市委批准,撤销院山公社,合并为龙潭人民公社,属金牛区人民政府管辖。
1984年4月,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将龙潭公社调整为龙潭乡人民政府。
1991年,区划调整,龙潭乡人民政府属成华区人民政府管辖。2004年8月,经省民政厅批准,实行街道管理体制,将龙潭乡调整为龙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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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3月12日,经中共成都市委批准,龙潭公社分为龙潭、院山两个公社。
1977年11月2日,经中共成都市委批准,撤销院山公社,合并为龙潭人民公社,属金牛区人民政府管辖。
1984年4月,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将龙潭公社调整为龙潭乡人民政府。
1991年,区划调整,龙潭乡人民政府属成华区人民政府管辖。2004年8月,经省民政厅批准,实行街道管理体制,将龙潭乡调整为龙潭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