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设犍为郡,洪雅东北大部分地区为南安县,属犍为郡,县西南部分地区属严道县;
晋、南北朝时,洪雅地曾先后属齐乐郡、益州、齐通郡、青州、眉州、嘉州;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和开元七年(719年)先后在此设置犍州、义州,以僚户置南安(今夹江县西部)、平乡二县属之,不久州废,仍复原县。
宋时期属眉山郡,改嘉州为府后,属嘉定府;
元朝并入夹江县,属嘉定路。1482年(明成化十八年)复置为洪雅县,仍辖原有区划,属嘉定州;
清代属嘉定府;
1912年(民国元年),废府、厅、州,四川分设七道,洪雅属上川南道,后又改建昌道;
1919年(民国八年),四川军阀各占地为防区,洪雅先后为川军第3军(陈洪范师)、24军、21军防区。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川政统一,洪雅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洪雅县解放后,属川西区的眉山专区,1953年属乐山专区。
1958年,丹棱县并入洪雅。
1962年11月,仍恢复为原洪雅、丹棱二县,俱属乐山专区,后改为乐山市。
1997年8月,洪雅划归眉山地区。
2000年,洪雅县辖12个镇、14个乡。
2003年6月23日,洪雅县撤销吴庄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瓦屋山镇;瓦屋山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张坝迁至吴庄。
2004年,洪雅县辖12个镇13个乡。
2005年4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洪雅县撤销新庙、符场、金釜、联合、柳新、天宫、赵河、吴河、张村9个乡和槽渔滩镇,扩大8个镇的行政区域: 将原新庙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洪川镇。洪川镇政府驻洪川。将原符场、金釜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余坪镇。余坪镇政府驻余坪。将原柳新、天宫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东岳镇。东岳镇政府驻东岳场。将原赵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柳江镇。柳江镇政府驻柳江场。将原吴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高庙镇。高庙镇政府驻高庙。将原张村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瓦屋山镇。瓦屋山镇政府驻吴庄。将原联合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中保镇。中保镇政府驻中保。将原槽渔滩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罗坝镇。罗坝镇更名为槽渔滩镇,镇政府驻罗坝。
2005年,洪雅县辖洪川、止戈、三宝、余坪、槽渔滩、中保、东岳、花溪、柳江、高庙、瓦屋山11个镇和中山、将军、汉王、桃源4个乡。
2013年1月9日,四川省政府同意洪雅县政府驻地由洪川镇人民路2号迁至洪川镇瓦屋山大道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