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中华民国35年)南岔属汤原县第五区。
1952年12月南岔属伊春县第二区。
1955年9月12日,南岔(二区)改称南岔镇。同时浩良河镇(村级)从南岔划出,另行组建浩良河区。
1957年11月南岔镇改称南岔区,隶属伊春市。
1960年3月南岔区改称南岔人民公社。
1962年12月复称南岔区。
1964年8月17日根据伊春特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南岔区与南岔林业局合并的批示》,同年10月,南岔区与南岔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隶属伊春特区和伊春林业管理局。
1968年1月27日,经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南岔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10月撤销浩良河区并入南岔区。
1980年4月,撤销南岔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南岔区人民政府。隶属黑龙江省伊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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