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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政诉讼的特征

价格行政诉讼的特征

1.价格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解决价格行政争议的活动;

2.价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有关价格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原告是价格管理相对人;

3.价格行政诉讼只有经过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的起诉,人民法院才有权受理;

4.人民法院审理价格行政案件,要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

5.在价格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被告一方即价格主管部门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