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定海县”。康熙题“定海山”匾额。
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分设定海县。
1950年5月17日海岛解放,成立定海县人民政府。
1953年3月经政务院批准,定海县辖区分为定海、岱山2县,从江苏省划入嵊泗县,成立舟山专区。
1954年又将原属宁波专区的象山县划入。
1958年象山县划归台州专区(1961年象山县重回宁波专区)。
1959年撤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县,合并成立舟山县。
1960年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1962年5月撤销舟山县,重新设立舟山专区,下辖定海、普陀、岱山、大衢、嵊泗5县。
1964年撤销大衢县,其辖区分别划归岱山、嵊泗2县。
1967年3月起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
198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舟山地区和定海、普陀2县,成立舟山市,辖2区(定海区、普陀区)2县(岱山县、嵊泗县),实行以市领导区、县新体制。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区范围与舟山市行政区域一致。舟山群岛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是中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
2013年1月17日,国务院又批复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根据《规划》中明确的战略目标定位:舟山群岛新区未来要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要建成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和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桥头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