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属巴郡地。秦昭王三十年(公元前227)置枳县,为区境置县之始,属巴郡。
东汉时,分枳县置平都县。三国蜀汉时,增置汉平县,隶涪陵郡。东晋,穆帝永和三年(公元347),在巴郡枳县侨置涪陵郡,治汉复城。
北周时,移郡治至汉平县。
隋开皇初年(581年),撤销涪陵郡。开皇十三年(594年),移汉平县治于涪陵镇,改名涪陵县,属巴郡。唐武德元年(618年),设涪州,属江南西道。天宝初年,改为涪陵郡。乾元初年,复名为涪州。
北宋,改隆化县为宾化县,建置同唐;南宋置涪州,辖涪陵县、武隆县。
元朝,置涪州,辖武龙县。明代,置涪州,辖武龙县(后改为武隆县)。
清朝,置涪州,不领县。
民国初(1913年),改涪州为涪陵县,先后隶属川东道四川省和四川省第八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五月,因涪陵县第五区地广,划为武隆局。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从涪陵县分置武隆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初置川东涪陵专区,辖涪陵、南川、酆都、石柱、武隆、长寿、彭水七县,隶川东行署区。
1952年,川东酉阳专区并入川东涪陵区,增辖垫江、黔江、酉阳、秀山四县,隶属四川省人民政府。
1958年,长寿县划入重庆市。
1968年改称涪陵地区。
1983年撤涪陵县设涪陵市。
1988年,分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石柱五县设黔江地区,涪陵地区辖涪陵市、南川县、丰都县、垫江县和武隆县。
1995年11月5日,撤县级涪陵市,设枳城区、李渡区;撤涪陵地区设地级涪陵市,下辖枳城区、李渡区、南川市、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
1996年9月,涪陵市划归重庆市代管。
1998年12月,正式撤销地级涪陵市和枳城区、李渡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重庆市涪陵区辖原枳城区、李渡区的行政区域;原涪陵市所辖(代管)的南川市、武隆县、丰都县、垫江县正式归重庆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