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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的历史沿革

1949年张湾区属郧县管辖的黄龙区和茶店区的茅坪公社。

1967年6月6日,因第二汽车制造厂建设(今东风汽车公司),湖北省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批准设立郧县十堰办事处,上述一区一社由郧县划归办事处管理(同时划归的还有十堰区),同年12月更名为郧阳十堰办事处,隶属郧阳地区领导。

1969年12月1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十堰市,仍属郧阳地区领导。

1973年2月十堰市升格为省辖市。

1975年,十堰市、二汽实行“政企合一”。合一之后,党政名称为“中共十堰二汽委员会”,“十堰二汽革命委员会”。十堰与二汽,头一次在称谓上紧紧连在了一起。当时二汽的厂领导,直接就是十堰市的党政领导。这种政企不分的状况一直持续到1982年4月19日,中共湖北省委颁下通知,分别组成中共十堰市委员会和中共第二汽车制造厂委员会为止。

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社建区成立张湾区(县级),辖头堰(今花果)、红卫、车城、土门(今汉江路)4个街道办事处。

1986年10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十堰市的花果、白浪2个区公所,并将花果区公所管辖的全部和白浪区公所管辖的东沟、茅坪2个乡与张湾区合并。张湾区政府驻地公园路张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