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蜀汉丞相诸葛亮以汉德县(治今汉阳镇)有“大剑至小剑隘束之路三十里,
连山绝险”,于此地“凿石架空为飞梁阁道,以通行旅”,又于大剑山峭壁中断两崖相峙处,倚崖砌石为门,置阁尉,设戍守,谓之剑阁,成为军事要隘。
自隋朝以后,陕甘入蜀改道由葭萌县越牛头山,经达摩戍(民间称大木树),直抵剑门关口,小剑至大剑关口的栈阁道渐废,“剑阁”之名亦由剑阁道的简称成为剑门关的别称。因此,自唐至清的许多史籍中使用的“剑阁”、“剑门”之名均指剑门关一地。
民国二年(1913年)改剑州为剑阁县后,“剑阁”才专指县名。
剑门关镇建置沿革
古代时期
武周圣历二年(699年),新置剑门县,属始州(治普安县,今普安镇)。唐朝先天二年(713年),始州改为剑州,“取剑阁为名也”,剑门县属剑州。
隋唐时,于剑门关设军事建置,
立关令并置大剑镇(治地剑门场)。
北宋乾德五年(967年),永归县(治今店子乡)并入剑门县。景德二年(1005年),剑门县隶属剑门关都监。景德三年(1006年),剑门关直隶京师,以东京兵出戍。熙宁五年(1072年),剑门关、剑门县析而为二,皆还隶剑州。元符中,剑门关隶属剑门县,“敕县令通管关事”。宝祐三年(1255年)蒙军攻蜀,隆庆府(剑州升置)治所移至苦竹寨(今剑门关镇朱家寨)。
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年)改隆庆府为剑州,剑门县并入普安县(治今普安镇)。
明朝洪武三十一年,废剑门关;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重立剑门关,置百户戍守。
清朝为剑门驿。
雍正时,剑州辖3乡,设剑门乡,下设4甲。
同治十一年(1872年)剑州改划为13保,设剑义保(治剑门关)。
宣统二年(1910年),设安仁乡,辖剑义保、广安保,安仁乡、剑义保同治剑门。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设剑门分州。
民国二年(1913年)剑州改为剑阁县,
设剑门分县。
民国三年(1914年),废剑门分县
及安仁乡,改剑义保为剑义团并为剑阁县佐驻地。
民国十九年(1930年),改团为区,设剑义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中国工农红军在剑门设置剑门乡苏维埃。
同年(1935年)秋,剑义、体仁、云平区合并为第六区(治剑门),区下设联保,联保下设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推行新县制,废除联保,设剑门镇。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0月,重新调整政区,剑门乡属第三区辖。
新中国时期
1950年,成立剑门乡人民政府;
1951年在此设第八区公署,后迁治汉阳铺称汉阳区;
1956年春,成立中共剑门乡委员会,剑门乡人民政府改为剑门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
剑门乡改为剑门人民公社,剑门乡人民委员会改为剑门人民公社人民委员会;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共剑门人民公社委员会、剑门人民公社人民委员会停止活动,成立了“剑门人民公社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
1968年5月,成立了剑门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4年,汉阳区迁至剑门场。
1985年1月,剑门乡改为剑门镇。
1989年,汉阳区复称剑门区,总面积325.9平方公里,辖剑门镇、汉阳镇2镇和小剑乡、抄手乡2乡,共40村,280组。
1992年,拆除剑门区公所,剑门镇改为剑门关镇。
2006年6月,剑阁县撤销“区”督导办公室建制,剑门关镇直属剑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