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9月,场名改为龙感湖农场。
1959年1月,下放由黄梅县管辖,名黄梅县龙感湖人民公社。
1960年3月,中共湖北省委决定恢复龙感湖农场建制,仍隶属湖北省农垦厅。
1966年12月,农场自行更名为工农兵农场。
1969年1月,恢复龙感湖农场名。
1971年,湖北省全省农场被国家组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区湖北省农垦生产建设兵团,龙感湖农场为其下属独立团,建制未变,印章未改。
1972年12月,兵团撤销,农场复名龙感湖农场,隶属湖北省农垦局(由湖北省农垦厅改称,1983年改名湖北省国营农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1992年1月1日起,农场计划单列(统计2006年单列),结束农场计划纳入黄梅县的历史。
1996年9月1日,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成立。管理区与农场的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2001年10月9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农场改革的意见》明确“龙感湖农场由黄冈市管理”。“原则上同意设立管理区,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后,农场建制不变,与管理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