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弘治年间,盛泽仍以村名,居民仅五、六十家。嘉靖《吴江县志》始称盛泽为市。清顺治四年(1647)建镇制。乾隆五年(1740)移驻县丞。咸丰十年(1860)七月初二至同治二年(1863)春,太平军在盛泽建立地方政权,盛泽在此期间划归绣水县(即浙江秀水县,因太平天国讳秀)。
辛亥革命后,吴江、震泽两县复合为吴江县,全县划为六市十二乡,盛泽为六市之一。
民国18年(1929)8月,全县十八市乡划并为十个区,盛泽设第三区。
民国26年7月,日军侵华,11月9日盛泽镇沦陷。
民国29年,汪伪政权仍设盛泽为第三区,民国31年7月改称第四区。抗日胜利后,国民政府军队于民国34年8月16日接管政权,盛泽复为第三区。
1949年5月6日盛泽解放,成立盛泽区人民政府,盛泽为区属镇。
1950年1月升格为县直属镇。
1988年12月盛泽镇与盛泽乡合并,撤销盛泽乡建置,实行镇管村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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