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三国、两晋,为潞县。
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废潞县,置刈陵县,县冶设于今李庄乡古县村,
为黎城境内建县之始。
隋开皇十八年(958),更名黎城县,此为以黎城名县之始,从此与潞城各自为县。
唐初,先属韩州,后属潞州,隶属河东道。天祐元年(905),改为黎亭县。
五代后唐时,复为黎城县。
宋初,属河东路潞州。天圣三年(1025),迁县城于原县治东南4公里的白马驿,即今县城。熙宁五年(1072),并入潞城县。元祐元年(1086),复置黎城县,自此县名历代不改。
金朝,属河东南路潞州。贞祐三年(1215),升涉县为崇州,黎城属之。贞右四年(1216),崇州复为县,黎城仍归潞州。
元,属晋宁路潞州。
明代中前期,属冀南道潞州。嘉靖八年(1529)升潞州为潞安府,黎城属之。
清,属冀宁道潞安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以道承省统县,黎城属冀宁道。
民国十九年(1930年),废道,直隶于山西省政府。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山西确立专署 ,署黎城属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将三区偏城、宇庄等54村划出,设立偏城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9月1日,晋冀鲁豫边区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太行行署四专署。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0月31日,为适应抗日斗争形势需要,为黎城为黎城,黎北两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5日,复合为黎城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属太行三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恢复山西省建制,黎城属长治专区。
1959年1月,长治专区改为晋东南专区。
1979年改为晋东南地区行政区署,黎城仍为其属县。
1985年4月30日,国务院撤销晋东南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黎城划归长治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