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甲法的作用
1、原因:冗兵、冗员、冗费造成当时北宋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深重的外患和尖锐的阶级矛盾。
2、目的: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维护封建统治。
3、主要内容:
政治上,制置三司条例司,颁行市易法,推行保甲法;经济上颁布均输法、青苗法、募役法等等;军事上裁汰老弱,实行将兵法等。
4、作用:变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2. 保甲法的内容和作用
王安石变法的作用:
1、内容分为两类:财富管理和军队整合。前者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税法等。后者包括兵法,保甲法,保马法和设军器监等。
2、总体而言,它具有进步的作用。均输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为了打击富商和地主的投机活动,帮助农民不被剥削,也增加了政府收入。
3、方田均税法和免疫法限制了官僚地主的特权,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政府收入。农田水利法有利于农业生产。
4、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和设军器监,有利于增强军事实力和巩固边防。
王安石的变法的影响:
1、实施改革措施,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强了国家的军事实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的贫困和软弱局面。
2、王安石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客观上有利于社会进步。
3. 保甲法的意义
保甲法是宋朝时期开始带有军事管理的户籍管理制度。保甲法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它的最本质特征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而不同于西方的以个人为单位。
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
各保就该管区域内原有乡镇界址编定,或并合数乡镇为一保,但不得分割本乡镇一部编入他乡镇之保。
4. 王安石保甲法的作用
保甲法,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
保甲法规定,乡村住户,每十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5. 保甲法的作用和特点
1、积极方面:
(1)积贫局面的改变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2)积弱局面的改善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
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
军队士兵素质、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3)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6. 推行保甲法的目的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扩展资料: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如均输法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法导致国富民贫,而这于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是大相径庭的,而且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史称,免役法出,百姓都叫苦不迭,连担水、理发、茶贩之类的小买卖,不交免役钱都不许经营,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保甲法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三、两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
7. 什么叫保甲法
中国古代社区基层治安管理呈现出系列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治安管理机构的设置较为固定;利用联保连生与保甲法这样一些超强制的高压手段;家族伦理和族规家法也是极为重要的非正式控制手段;由乡民、村民组成的治安力量对维系一方治安起到了补充正式控制的作用。
8. 保甲法有利于
背景:
北宋整个国家冗官、冗兵、冗费,国家不堪开销;征收大量税赋,百姓负担严重,农民起义自北宋建立就没有消失;官僚、世家大量兼并土地,农民没有土地;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威胁,岁贡加大对百姓的征敛。
措施:
一、青苗法:在每年青黄不接之际,将官仓里的存粮贷给农民,减少高利贷的盘剥,又使官仓存粮“新陈相易
二、募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服役。民户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钱。这样既增加了官府收人,也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三、农田水利法:政府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四、方田均税法: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税。
五、市易法:政府设立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国家收入有所增加。
影响:
一、王安石变法是在北宋中期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都非常尖锐时进行的
改革运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所以有他积极的一面.
二、王安石变法的性质是一场地主阶级改革运动,不可能使北宋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统治危机,所以也有局限性.
三、王安石能针对统治利弊大胆改革,这种坚持改革的精神难能可贵!
9. 保甲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西周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是“分土封侯”,即分封制。周王把同姓王族、功臣、谋士和古帝先圣的后商分封到各地做请候,建立诸侯国,以拱卫周王室,史称“封建京成,以審(藩)屏周”。这里说的“封建”,是封邦建国的意思。西周初年,先后建置71国,其中武王兄弟15人(一说16人),同姓40人。主要封国有卫、鲁、齐、燕、晋、宋等。武王弟康叔封于股商旧地,建立卫国,都朝歌,拥有八师兵力,管理股民七族;周公之子伯禽封于奄国故地(今山东西南部)建立鲁国,都曲卓,管辖股民六族;成王弟叔虞封手于唐国故地(山西中南部),都唐(山西翼城),因南有晋水,后政称晋国,统治所谓夏墟故地;召公的长子旨封于燕建立燕国,都,统治周的北疆地区,控制这里的戎狄部落;周王之易,姜姓大族长姜尚封于薄姑故地(山东东部),建立齐国,都营丘(山东临淄),统治原薄姑国及莱夷之民。纣王之兄微子启封于宋,都商丘,管理商之遗民。舜的后裔封于陈(河南淮阳),建立陈国;夏的后裔封于杞(河南杞县),建立杞国。此外,分封的姬姓诸侯国有蔡、曹、随、邢、滕、郕、郜、霍等。后来,又在周的西部,分封了秦国。萊垍頭條
10. 保甲法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的措施及评价:
王安石变法可以分为两块一块
青苗法:民户可向政府贷款,政府以20%的年利率贷款给农户用来补助耕作,面向对象包括农民,手工业者等,用官方贷款方式代替民间的高利贷行为,不仅让百姓生活有了出路,更是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均输法:这个新法直接了当的夺取了本属于富商这一环节的经济利益,规定上供给京城的物资可采取灵活变动的方式,舍近求远,舍贵求便宜,甚至可以贮存备用,大大减少了每年花在这个上面的劳务费,运费及差价等。
市易法:这是一种以政府出面的囤积货物行为,收购那些滞销的货物,待到稀缺时出售,这本是商人的干的事,商户可以从中暴利一把,现在这个羹要和国家共享了。
方田均税法:以前的土地都是官僚地主拥有的,这些地主不断兼并土地且还不用缴纳赋税,导致地主成为了田地的最大拥有者,农民为地主干活,还要饱受剥削和压制,地主富的流油,农民穷的吃不饱。这个新法一出,政府盘查土地所有权,然后量土地的面积,按照面积及土地收成情况缴纳不等的税金,从而为国家赚了一笔。
一:积贫局面有了改善
王安石推行的一些列新法,都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包括青苗法,市易法等均是理财措施,这些新法都很大程度上都为国家的财政收入上添了一大笔。自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新法推出后,国库充盈,资金充裕,其变革期间所增加的收入足够北宋近20年来的花销,足以看出其成效有多大了。
二:积弱局面得到改善
王安石推行了一些列的军事新法,从而让整个国家的兵力强盛,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从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北宋军力,不但提高了军队的整体素质,也提高了军队作战能力,采用保马法,为国家培育了一大批优质的战马,供战争使用。
但是也有弊端,王安石上台后就对机构进行了改革,设立了很多新部门,如制置三司条例司,都提举市易司等等,当时北宋已经出现了冗官的现象,王安石还不断新开官僚机构,提拔大批人臣造成了机构重叠,问题加重。
二:加重农民负担
新法推行有利有弊,朝廷剥削官僚地主,地主剥削农民,变法没从根本上对症下药,最后导致百姓生活更加困苦与艰辛。
三:变法变味
王安石变法到后期被王安石培养的奸臣所利用,这些新起的官僚集团利用新法大肆敛财,扰民,本是为民的变法成为了扰民的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评价
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就是富国强兵,改变北宋建国至今的两积三冗的社会格局,两积就是积贫积弱;三冗就是冗官、冗兵、冗费。
王安石变法可以分为两块一块是理财,一块是整军,要说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后世从其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效益来断定其核心是理财。
王安石变法的终极目的就是为国家求富,充盈国库,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变法同意施行后,王安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设立机构,设立了一个制置三司条例司,这是一个财政机构,专管国家财政收入与支出。之后推行的一些列新法都是基于求富这个核心展开的。
王安石变法其出发点是好的,他最终要打到两个目的,就是“富国”和“强兵”,在王安石的坚持不懈下,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好的效果,加强了北宋封建专制统治,巩固了北宋政权。新法推行以来,大力兴修水利,共修建了17000多处,开垦荒地,垦田面积占了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更是针对理财和整军颁布的新法不同程度的抑制了官僚地主的特权及恶势力,为百姓谋得了福利。这些举措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减少了农民的负担。
但是王安石变法是一次创新型的全面社会改革活动,处于封建社会的人们因循守旧,很难接受新事物,新想法,而且这次变革严重的干扰和触犯到了官僚地主的经济利益,所以他们想方设法攻击变法。守旧派与新法派双双对决。
王安石为人刚愎自用,党同伐异,不听取老一辈改革家范仲淹,司马光等人的意见,最终遭到了严重的抨击,让新法的推行难上加难。王安石则深陷变法中,不能自拔,他急于求成,对于各方面的考虑欠缺周到。不仅如此,王安石在用人方便有着严重的问题,只要同意王安石变法的人他对认为是一派的,不问其人品,从而引狼入室,培养了一批奸臣小人如曾布,魏继宗等人。
王安石只知理财和整军,却忽略了行政改革,北宋朝政千疮百孔,王安石在其伤口上继续撒盐,这显然是不可为的。新法本身也存在着很多的漏洞与缺点,种种内因外因最终导致了王安石变法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