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ushu
中国文字学史上的名词。汉代的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
六书一词出于 《周礼》。 《周礼·地官·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书是写字。古代没有印刷术,得书难,儿童入学先写后读,所以书艺包括识字和写字,是文字之学。《周礼》是春秋时期的作品,传自儒家而没有师说。西汉末,刘歆崇信《周礼》,大力提倡,凭借政治力量在大学设立博士。刘歆《七略》:“古者八岁入小学, 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 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这是对于六书最早的解释,象形、象事、象意、象声指的是文字形体结构,转注、假借指的是文字的使用方式,而转注重在字义, 假借重在字音, 对当时的文字分析极为清楚,在中国文字学史上可以说是很大的贡献。四象之名学术性很强,而在语言或书写上容易发生混淆,造成不必要的错误,所以不久他的后学们便作出修正。如郑众《周官解诂》,转注、假借不变,四象改为象形、会意、处事、谐声,其内容是一样的。
许慎受到刘歆的启示,费几十年的精力整理汉字,编成《说文解字》一书,叙曰:“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这对刘歆学说有所发展:
(1)排定六书次第;
(2)修正四象之名,使意义更明显;
(3)六书下分别加以界说,并举例以明之。从此六书成为专门之学,千余年间学者研究古文字都没能超出它的范围。
许慎的成就无疑是伟大的,不足之处是受资料的局限,探索中国文字之原始构造却没能见最早的文字资料。《说文解字》成书于公元100年,所根据的文字资料是秦汉时期的篆书,也采用了先秦时期秦国籀文和儒家壁中经上的古文,没见到更早的文字资料,分析解说自然不免有不够或错误的地方。今日有甲骨文、商周金文、战国秦汉竹简帛书等大量资料,对汉字的产生和发展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回头看许慎的六书说自然不免有意见。试为简介如下:
(1)“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视而可识”是说人们直觉看得出来。这和象形相似,所不同者,形体是实,易于描画,事理是虚,表现出来就要委宛得多(如上、下)。“察而见意”和会意相近,要区别则靠分析偏旁。会意字是两个或更多几个字拼凑在一起,以表现一个意,指事字拆开不成字,或者是拆出一个字而仍有不成字的各种符号(如刃、末)。
(2)“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诘诎,犹言屈曲。极言重视物体之状,不敢省简。
(3)“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声字基本上由两个字组成,一个作为形的符号,一个作为声的符号。怎样产生也有两种情况。甲骨文中的象形字有的笔划多、区别大,写起来不免有困难。后来简化,加一个声符,便成了形声字,例如鳳、雞二字, 形体不同,而凡、奚二声符是后加的;也有先用假借字后加形符的,如启明的启后加日旁作晵,昱日的昱先假借羽字,后加形符而有和翌。由于时间地域之推移,语音不同,文义变异,形声字又有增加声符或形符之例。形符、声符不限于象形字,指事、会意、形声字都可以作形符也都可以作声符。中国古籍很多,历史上经过几次整理,“飞禽即须安鸟,水族便应着鱼,虫属要作虫旁,草类皆从两屮(《经典释文·条理》),这也增加了形声字。从商、周起,形声字成为汉字滋育之主要部门,在《说文》中形声约占文字总数的9/10。形声字既是形和声各占一半的地位,制造或整理文字者应当对形和声的部位有所规定,却未注意及此,于是左形右声、左声右形、上形下声、上声下形、内形外声、内声外形种种结构任意泛滥,使学习者诸多不便。
(4)“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比类是说把两个字拼在一起。合谊即会意。指撝即指挥。“以见指撝”是表现出目的和要求。文字上的形和声都有客观存在以为依据,只有意不容易表现,造字者可以有造字的意图,学字者可以有自己的理会,容易分歧。即以武、信而论,甲骨文有武字,上戈下止构造分明,也有止和戈两个字,但是怎么样能得出“止戈为武”这个意思?商、周文字中不见信字,战国文字中才有,作从言千声、从言身声各体,乃以讯为信。小篆中有信字,《说文》列入言部,是从言人声的形声字。信根本不是会意字。可见会意字的造字本义是很难理清楚的,学习文字的人只有承认现实,按照旧传的音义继续解说和使用下去。
(5)“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许慎把转注排在会意之后,说明它是以意为主。“同意相受”戴震解为“互训”,因为《说文》说:“老,考也”,“考,老也”。考老互训。“建类一首”则指部首而言。有些学者主张必须同部互训才是转注,例如草部有“,葍也”,“葍,也”;“蓨,苗也”,“苗,蓨也”;即同意相受。从情理上讲是可以说得通的。
(6)“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假借字之发生有几种情况,一是字义不容易在字形上表现,取同音之字代用,不作新字,如我、汝、其、来之类。一是文字当使用时不够用,借字来顶替。许慎所举令长是秦、汉官制,令是施令,长是首长,皆属字义的引申,虽非本义,但不能称为假借。另一种情况是本有其字,写字的人提笔忘字,用同音字代替,只要音同便可假借,但是不免“人用其乡, 同言异字,同字异言”(郑玄语),古籍中这种现象很多,学习文字的人应当理解。
总起来讲,《周礼·地官·保氏》的六书,内容模糊,究竟是什么,学者间有不同见解,一时不能解决,也不必急于解决,这只是历史上的一个名词的争论,没有实际用处。
刘歆六书说,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是六书具体名目的最初形式,在不足100年内经过他的弟子杜子春,再传弟子郑众、贾逵,三传弟子许慎等人的宣传和修正。从创意到建立,成为一门学问,即古老的中国文字学,在中国学术界存在1800多年。
刘歆以为六书是“造字之本”,这是托古改制,其实决不是先有人制定条例而后造字,六书是刘歆根据当时已有的文字知识归纳出来的名目,许慎通过整理文字的实践加以修正,才使内容明确。
许慎的成就是伟大的。但是他的六书说还不够精密。他的学说对后世影响很大,起过好的和坏的作用。近代考古资料聚集日多,研究其文字从分析偏旁入手,取得很好的成绩,都是由于许慎的启示。中古时期学者崇拜许慎太过,揣摩傅会,作茧自缚,产生许多恶果。例如郑樵《六书略》,支离破碎,毫无用处,可以存而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