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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构思

导演对未来演出的总体设想和预见。它是一台演出将要表达的思想及演出形式的最初意念,是导演对剧本主题思想的解释和体现这一思想的舞台形象及演出形式的统一设想。导演构思是戏剧二度创造的中心环节。

导演构思的内容:

(1)确定演出的思想立意和它的现实意义;

(2)确定演出的形象种子(或称“演出总体形象”);

(3)确定全剧总的处理原则;

(4)关于主要人物形象、主要人物关系的解释和处理以及担任主要角色的演员人选;

(5)确定舞台布景和其他舞台美术因素(灯光、服装、化妆、道具)的处理原则,确定担任设计的人选;

(6)确定全剧台词语言、音乐、歌唱及音响效果的处理原则;

(7)确定形体动作、舞台调度及剧中舞蹈的处理原则;

(8)全剧的总体节奏和气氛;

(9)阐明删改剧本的原则;

(10)重点场次的预见。

创造性地解释剧本、确定演出的思想立意和现实意义是导演构思的灵魂。导演二度创造是演剧艺术新的再创造阶段,导演必然会把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与思考,把自己的审美意识和创作个性带到二度创造中去,并在导演构思中鲜明地反映出来。导演构思正是生活与剧本、导演和剧作者、导演与观众三对矛盾对立统一的产物。在导演构思中导演要用自己的形象和形式去体现自己的思想观念。导演对未来演出所确定的思想立意,只有在他所创造的独特的形象和演出形式中,才能得到正确的体现。在孕育未来演出的形象和形式时,导演通过“演出的形象种子”使综合艺术的各种因素、各个部门,在统一的形象和热情中发挥各自的创造职能(见演出总体形象)。在导演构思中,必须把剧本中所表现的生活、形象、思想转化为可视、可闻、可供直观的舞台行动。为此,导演要善于创造和组织展现冲突与行动的具体环节与层次,创造性地处理人物的心理状态、言语和动作(包括表情),而且要遵照综合艺术各种因素构成舞台语汇的规律,促使它们相互渗透,相辅相成,在各种艺术因素的综合中诞生出统一的舞台形象,揭示出演出的思想内涵。与此相联系的是演出形式要受到总的处理原则的制约,演出的总处理原则包括演出的体裁、风格,艺术特色的解释和处理以及演剧观念的确定。“演剧观念”在导演构思中涉及的主要是演员与角色的关系和舞台与观众席这两对关系的确立和处理。这两组关系的确立,基本上决定了一台戏的表演方法和使用舞台的原则,决定着舞台形象的性质和演出形式。

导演构思形成的过程是孕育思想、结晶形象的过程。导演在阅读、分析剧本时,一旦明确了演出的思想立意、演出的形象种子,而且确定了总的处理原则,那些曾在意识中涌现出的凌乱的联想形象就会逐渐孕育成完整的形象体系,而且逐步明确用什么样的舞台形象去表达自己所确定的思想观念。导演开始在想象中预见到剧情发展总的节奏、气氛和演出轮廓,并在综合艺术的主要因素中看到未来演出的基调或基本图形,这已经具有导演构思了。

导演在孕育构思时要尊重集体的创造,要给演员一定的创作独立性,要为综合艺术各部门留有可供创造想象的天地。

为了体现构思,导演必须进一步制定导演计划,即实施导演构思的计划。导演构思要在整个二度创作过程中不断深化、发展,从而使演剧艺术的生命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