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县地区,商末属“勾吴’国。周时,境内先后成为吴、越、楚三诸侯国辖地。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建立吴县(苏州市姑苏区)算起,则有二千多年历史。秦设吴县后,地域、辖属屡有变化。除王莽新朝一度改为泰德县外,县名沿用至今。至东汉末年,吴地属孙权割据地。晋武帝灭孙皓,分天下为十九州,吴属扬州。晋太康四年(283)县境北部析置海虞县(今常熟市)。宋、齐、梁、陈四代吴县均为吴郡,梁代侯景之乱时,吴郡一度还曾被称为吴州,后吴州、吴郡、吴县治所同驻一城。
隋开皇九年(589)改吴州为苏州。十一年(591)吴县县治迁徙至横山(今新郭镇)。唐武周万岁通天元年(696)析吴县东部地置长洲县,两县分境合城而治。后梁开平三年(909年)分县境南部设吴江县。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吴、长洲两县均属浙江西路。清雍正二年(1724),划长洲县东南部建立元和县,与吴县、长洲县合城而治。后又划吴县东山、西山建太湖、靖湖两厅。至1912年,复并三县两厅为吴县。
1928年,划吴县城区设苏州市,1930年撤销市建置,辖区复归吴县。
县以下行政区划,乡区自秦至清设乡,城区唐宋建坊,明清改厢。乡以下基层组织,秦为亭、里,唐设里、保、邻,宋改保、甲,元建村、社,明初为里、甲,后又改设都、图、村(镇),清袭明制,保留都、图,增建保、甲、牌制。
民国初,县以下改为市、乡,市、乡下沿用
的都、图;继而改为区、乡(镇)、闾、邻制,旋又改闾、邻为保、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保留区、乡(镇)制,废保、甲,改设行政村、组;1957年撤销区级建制,1958年又改乡、村、组为公社、大队、生产队;1983年起复为乡(镇)、村、组。
1987年底,全县辖11镇24乡,共833个行政村,9443个村民小组。2000年底,全市辖29镇,3个区,共610个行政村、7303个村民小组。
吴县商商末,周太王长子泰伯、次子仲雍为避让王位,从陕西岐山下的周原南奔“荆蛮”(今长江中下游地区),在梅里(今无锡县梅村)与土著居民结合,建立“勾吴”。
吴县周西周初,武王克商后封泰伯五世孙周章为吴子,吴始名列诸侯。 周简王元年(公元前585),泰伯十九世孙寿梦称王,是年为吴寿梦元年,吴国始有确切纪年。 周灵王十一年、寿梦二十五年(前561),诸樊继位。后迁国都至吴地(今苏州市平门西北二里处)。周元王三年、吴王夫差二十三年、越王勾践二十四年(前473),越国灭吴,吴地属越国。 周赧王九年、楚怀王二十三年(前306),楚国灭越,设郡江东,吴地属楚国(民国《吴县志》谓灭越在楚威王六年,即公元前334年)。 周赧王五十三年、楚考烈王元年(前262),楚拜黄歇为相,封以淮北地,号春申君。楚考烈王十五年,改封春申君于吴。
吴县秦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国建置吴县(苏州市姑苏区),隶属会稽郡(直至东汉初)。会稽郡郡治设于吴县,吴县为会稽郡首县。秦初,吴县地域广大,包括常熟、吴江、嘉兴等地在内。 秦二世三年(前207),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吴县归楚。
吴县汉汉高祖五年(前202),项羽兵败,韩信封为楚王,吴县为韩信封地。六年,刘邦废楚王,封刘贾为荆王,都于吴,吴县仍为会稽郡首县。十一年,淮南王英布并吞荆王地。次年十月,刘邦杀英布,立刘濞为吴王,王故荆国地,都广陵,吴县改属吴国。 汉景帝前三年(前工54),刘濞叛乱被诛,吴国废。吴县仍属汉之会稽郡。 汉元封五年(前106),吴县属扬州刺史部(州为监察区)会稽郡。 新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吴县为泰德县。地皇四年(23年),仍复名吴县。 汉永建四年(1,29),析会稽郡钱塘江以西部分,置吴郡。会稽郡治徙山阴,吴郡郡治设于吴县。吴县隶吴郡(直至隋末),为吴郡首县。 汉中平五年(188),州实际上成为行政区,吴县仍隶扬州吴郡。 汉兴平二年(195),孙策占据吴郡。
吴县三国孙吴魏黄初二年(221)八月,魏封孙权为吴王,吴县所在的吴郡隶属吴国。
吴宝鼎元年(266),析吴郡与丹阳郡之地置吴兴郡,吴县仍为吴郡首县。
吴县晋十六国晋太康元年、吴天纪四年(280)三月,晋灭吴,吴县随吴郡归属晋。吴县仍为吴郡首县。
晋咸和元年(326),司马岳封为吴王,吴郡改为吴国,吴县隶吴国。
吴县南北朝南朝宋永初二年(421),罢吴国,其地复为吴郡,吴县仍为吴郡首县。
南朝宋大明七年(463),吴郡改隶南徐州。次年,吴郡复归扬州。
梁太清三年(549),侯景攻占吴郡郡治所在地吴县城,改吴郡为吴州。梁大宝元年(550)二月,复改吴州为吴郡。
吴县隋隋开皇七年、陈后主祯明元年(587),析扬州地置吴州,吴郡隶属吴州,州、郡、县三级治所同驻吴县城。
隋初废郡,地方行政建置改为州、县两级。开皇九年、陈后主祯明三年(589),隋灭陈,废吴郡,改吴州为苏州(因吴县姑苏山而命名),吴县隶苏州。苏州由此得名。
隋大业元年(605),复改苏州为吴州,吴县隶吴州。大业三年,又改吴州为吴郡,吴县隶吴郡。
大业十年(614),御亭(今望亭)建堰闸。
吴县唐唐武德元年(618),沈法兴起兵占据江南十余郡,称江南道大总管。翌年自称梁王。武德三年,李子通占据吴郡。武德四年,唐平定江南地。唐废郡设州,改吴郡为苏州,吴县隶苏州。
唐贞观元年(627),全国分为十道(道为监察区),苏州属江南道。
武周万岁通天元年(696),析吴县地置长洲县,吴、长洲两县(同治今苏州市姑苏区)隶苏州(直至
)。时吴县31361户,长洲县23700户。
唐开元四年(71.6),吴县升为望县,长洲县次之。开元二十一年,分江南道为东、西两道,苏州隶江南东道,道治设于吴、长洲县城内(今苏州市姑苏区区)。
唐天宝元年(742),苏州又改为吴郡。
唐乾元元年(758),改吴郡为苏州;又置浙江西道,苏州隶浙江西道。翌年,废长洲县,改置长洲军。
唐大历十二年(777),废长洲军,仍置长洲县。十三年,苏州升为雄州,吴县仍为望县,居苏州七县之首,长洲县次之。十四年,合浙江东西二道(后仍时有分合)。
唐元和二年(807),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使升为镇海军节度使,苏州隶镇海军。
元和五年(810)苏州刺史王仲舒令筑城南运河堤为路,并带头捐宝带,于十一至十四年(816—819)建造宝带桥,使松陵镇与治陆路相通。
十年(869)长洲人归仁绍殿试进士第一人:状元及第。由此下至清同治十三年(1874),吴县、长洲、元和县考取文武状元总计34名(含外籍)。
吴县五代十国后梁开平元年(907),钱谬封为吴越王,苏州属吴越国。 后唐同光二年(924),苏州升为中吴军。
吴县宋宋开宝八年(975),中吴军仍改为苏州,属江南道。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国归宋,苏州隶江南道。吴县、长洲二县共35195户 宋淳化五年(994),改道为路,苏州属两浙路。宋政和三年(1113),苏州升为平江府,仍属两浙路,吴县为平江府首县,长洲县次之,两县均为望县。大中祥符四年(1011)为66139户。
吴县元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平江府为平江路,属江淮行省。吴、长洲两县隶平江路,吴县仍为首县,长洲县次之。至元二十年,平江路定为上路,吴、长洲两县为上县。至元二十二年,改江淮行省为江浙行省,平江路隶江浙行省。 元至正十六年(1356),张士诚占平江,改平江路为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复改隆平府为平江路。至正二十三年,张士诚自立为吴王,建都平江城(今苏州城)。至正二十七年、朱元璋吴元年(1367),朱元璋部将徐达攻占平江城,改平江路为苏州府,隶江南行中书省,吴、长洲两县隶苏州府。
吴县明明洪武四年(1371)吴县、长洲二县共146203户,601598人,洪武九年(1376)曾至148035户,666105人。 明洪武十三年(1386),罢中书省,苏州府归属南直隶[南京]六部管辖。明永乐十九年(1421),明迁都北京,苏州府归属直隶南京六部(简称南直隶)管辖,吴、长洲两县隶苏州府。 崇祯五年(1632)吴县有100969户,但百姓非死则徙,仅剩65610人,反少于户籍数。
吴县清清顺治二年(1645)元月三日清军进占苏州城,吴县、长洲县归清。改南直隶为江南省,是年,清军总兵土国宝屠城,由盘门杀至饮马桥,城区遭受严重破坏。(1644—1661)吴县有63832户,65610人,逃亡在外371375人。
顺治十八年(1661)二月四日,府学生另及众千余人,为反对贪官污吏,托言顺治皇帝驾崩。至文庙哭诉,遭到当局镇压,仉用宾,金圣叹等18人被杀害,是清史上有名的“哭庙案”。
康熙六年(1667)始设江苏省,江苏巡抚,江苏布政使,苏州府治和吴县、长洲县同驻苏州城。 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月二十六日,康熙皇帝首次南巡。抵浒墅关,视察河工及江南赋粮重地,游览虎丘、盘门、瑞光寺、拙政园等,驻跸织造公署。 康熙二十八年(1689)二月初三,康熙皇帝第二次南巡苏州,到虎丘,登灵岩山,到邓尉山圣恩寺,夜宿四宜堂。 康熙三十八年(1699)三月十八日,康熙皇帝第三次南巡抵姑苏,至虎丘、华山、东山、太湖等地巡视,赐“碧螺春”茶名。 康熙四十二年(1703),康熙第四次南巡,二月十一日抵邑境,第二日至虎丘,随后去浙江。 康熙四十四年(1705),康熙第五次南巡,三月十七日抵邑境,入虎丘,路遇雨即返,至穹窿山上真观,赐“餐霞挹翠”额。 康熙四十六年(1707),康熙第六次南巡,二月十六日抵县,驻跸虎丘,题字“虎阜祥寺”。 康熙五十五年人口猛增至194144丁,其中吴县78230丁,长洲县115914丁。
清雍正二年(1724),析长洲县地置元和县,吴、长洲、元和三县同城而治,均隶苏州府。雍正八年,设太湖水利同知,驻吴江同里;雍正十三年,太湖水利同知改为抚民厅,移驻吴县洞庭东山,割吴县东山设太湖厅,加督捕衔,专理民事,隶苏州府。 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第一次南巡 ,二月二十一日抵县,驻织造府行宫,传谕减免江苏秋欠地丁银228万余两,二十二日至虎丘,黄村人张宗包献吴山十元景画册,乾隆于每幅画上题诗一首。 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第二次南巡,二月二十三日临虎丘,为狮子林寺题额。 乾隆二十七年(1762),乾隆第三次南巡,三月十四抵县境,至光福香雪海,雷音寺,上虎丘。 乾隆三十年(1765),乾隆第四次南巡,二月二十六日抵苏,到虎丘。 乾隆四十五年(1780),乾隆第五次南巡,二月抵县上虎丘。 乾隆四十九年(1784),乾隆第六次南巡,二月四日抵县境,初八登灵岩山,宿灵岩山行宫,次日至天平,书“高义园”额,十八日至虎丘禅寺。 嘉庆十五年(1810),三县共1655619人(其中吴县1170833人,长洲县266944人,元和385970人)。 嘉庆二十五年(1820),吴县、长洲、元和三县合计2975313人。当年人口密度已超过每平方公里千人,居全国之首。城区苏州为世界第一大城市。 清咸丰十年四月十三日(1860年6月20日),太平军攻占苏州府城,建苏福省,苏州为省会。省下设郡、县,苏州府改为苏州郡。十一年春,太平军在洞庭东山设东珊县,辖东、西洞庭山,隶苏州郡。清同治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863年12月4日),清军重占苏州城,仍恢复旧制。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洞庭西山置靖湖厅,隶属苏州府。
清宣统二年(1910),三县二厅共200477户,624326人。宣统三年九月十五日(1911年11月5日),在苏州成立中华民国苏军都督府和苏州军政府。同年十月初四(11月24日),裁苏州府及长洲、元和、吴三县,设苏州;立苏州民政长署,辖原长洲、元和、吴三县地区,隶苏军都督府。十月十三日(12月3日),改苏军都督府为中华民国军政府江苏都督府,苏州隶江苏都督府。
吴县民国民国元年(1912)1月,江苏都督府颁令废府、州,并县、厅。同月,苏州改称吴县。废太湖、靖湖二厅,设太湖县,旋易名为洞庭县。7月,省议会裁撤洞庭县,其地归属吴县。12月14日,江苏省行政公署在南京成立,吴县隶江苏省。全县共1027091人。
民国3年6月,江苏省划分为五道。吴县为特别级县,隶江苏省苏常道,道治驻吴县。
民国16年4月,废苏常道,吴县为一等县,属江苏省。
民国17年12月10日,吴县城区划出建苏州市,市、县分治。
民国19年5月16日,撤苏州市,仍并入吴县。
民国22年3月28日,江苏省划分为13个行政督察区,吴县隶第三行政督察区,区行署设在吴县。同年12月26日,原13个行政督察区裁并为9个,吴县隶无锡区。
民国24年1月,吴县列为一等县。
民国25年5月1日,无锡区改为第二行政区,吴县仍隶属之。
民国26年爆发中日战争。11月15日,国民党吴县政府迁至无锡荡口、甘露附近,仍隶第二行政区,成为流亡政府。11月19日,日军侵占吴县。
民国28年初,吴县政府驻宜兴张渚镇,吴县为二等县,隶江南行署第二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2年10月,张渚沦陷,吴县政府又撤离张渚。抗日战争胜利后,县政府仍迁回吴县城区。
民国26年12月3日,伪苏州地方自治委员会成立,吴县归其管辖。
民国27年3月,伪吴县政府建立。5月23日,江苏省伪政府在苏州建立,吴县隶属之。
民国30年7月1日,汪伪政府在苏州设立第一区清乡督察专员公署,吴县隶第一区。同年12月底,第—区清乡督察专员公署撤销,吴县沦陷区仍隶伪江苏省政府,直至抗日战争胜利。
民国29年9月,苏州县人民抗日自卫会成立,下辖7区l镇,在吴县境内的消陆区(今沺泾乡消泾与湘城乡陆巷一带)隶属之。
民国30年2月,苏州县人民抗日自卫会撤销,阳澄湖地区建洋(阳)澄县政府,辖吴县境内的消陆、洋沺(今沺泾乡一带)及常熟县内的辛莫区,隶属江南第一行政区。7月,洋(阳)澄县县、区政府均遭日伪破坏。 民国29年9月,吴县苏西北地区渭黄区人民抗日自卫会成立,隶属无锡县人民抗日自卫会。翌年2月,县、区自卫会撤销,正式成立无锡县政府,先后在吴县苏西北地区成立的漕东区(2月)、漕南区(3月)、东桥区(4月)、黄埭区(6月)等4个区级政府均隶属之,无锡县政府隶属于江南第二行政区。同年9月,因日伪“清乡”,上述4区均撤销。
民国34年春,锡东县苏西北(吴县境内)行政办事处成立,下辖漕东、漕南、东桥、黄桥4区。同年7月,撤销苏西北行政办事处,成立苏州县政府,驻黄桥方浜村,隶属苏中第六专员公署;下辖漕湖(后称漕东)、东桥、黄桥、阳澄、黄埭5区。11月,因奉命北撤,苏州县县、区政府均撤销。
民国30年8月,苏西(太湖)行政办事处建立,隶属江南第六行政区,下辖其后成立的阳西(西华)、香山、阳东、西山等4个区的办事处。翌年4月,因日伪“清乡”,上述办事处均撤销。
民国32年5月,中共苏西县委设立阳山、彭山、邓尉,西华等4个区级行政办事处。
民国33年3月,西华区办事处遭敌破坏。同年1l月,太湖县行政办事处成立,驻马山岛,隶属苏南第二行政专署,下辖苏西(吴县)、锡南(无锡县)、马山(武进县)三地区及苏西地区辖原属苏西县的刚山、彭山、邓尉3个区级行政办事处。次年2月,增设苏西、洞庭行政办事处,作为太湖县办事处的派出机构;分别管辖阳山、彭山、邓尉和东山,西山5个区级行政办事处(或区公所)。同年9月底,因奉命北撤,县、区各级办事处均撤销。
民国34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9月2日,国民党吴县政府接收伪吴县政府,吴县隶江南行署。9月4日,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在吴县接收伪江苏省政府。10月,江南行署撤销,于武进成立江苏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吴县隶属之,为一等县。10月15日,江苏省政府迁至镇江。
民国35年,江苏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武进移驻吴县,吴县仍隶属之。
民国38年2月5日,江苏省政府在吴县设立办事处;至24日,江苏省政府全部迁至吴县。4月25日,国民党江苏省政府、第二区专员公署及吴县政府均逃离县境。
吴县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4月27日,吴县解放。市、县分设,析城区和郊区置苏州市,周围乡村为吴县。5月1日,吴县人民政府成立,隶于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解放后的吴县,没有另建县城,全县的党政机关驻于苏州市区。7月,东山、西山及太湖湖区划建太湖行政办事处。
1950年4月15日,太湖区行政办事处隶属苏州行政区,相当于县级机构,辖原属吴县的东山、西山两区。同月又划吴县横泾区和武进县马山区归其管辖。太湖区共辖东山、西山、横泾、马山四区,包括太湖全部水域及其岛屿。全县共686569人。
1951年,由吴县划出城东、城西两区组成苏州市郊区。同年6月,太湖区行政办事处撤销,东山、西山、横泾3区仍划归吴县(马山区已在2月划归武进)。
1952年7月,复建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太湖办事处,隶属苏州区专员公署,辖东山、西山两区和太湖中岛屿及水域。
1953年5月,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太湖办事处改建震泽县,并将吴县横泾区和武进县马山区划归其管辖,与吴县均隶属苏州专员公署。
1954年6月,马山区划无锡市。
1959年4月,撤销震泽县,复并入吴县、吴江县,隶属苏州专员公署。
吴县(1958—1978)人民公社:保安公社、望亭公社、东桥公社、黄桥公社、枫桥公社。
1984年开始,吴县在离苏州市中心约3千米的城南开辟总面积为20平方千米的新城区(今属吴中区)。
1989年8月,吴县机关迁入新城区。
1995年6月,撤消吴县,建立吴县市(县级),以原吴县行政区域为吴县市区域,市人民政府驻长桥镇。
2000年,吴县市辖29个镇。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总人口1,128,429人,其中长桥镇 24920人、车坊镇 46709人、郭巷镇 32331人、甪直镇 63068人、越溪镇 19370人、望亭镇 39692人、通安镇 41723人、东桥镇 26379人、黄埭镇 45693人、黄桥镇 27393人、东渚镇 33541人、镇湖镇 20202人、陆慕镇 48758人、蠡口镇 44001人、西山镇 42196人、渭塘镇 34042人、北桥镇 37557人、太平镇 28918人、湘城镇 29267人、阳澄湖镇 21007人、木渎镇 71438人、藏书镇 28673人、光福镇 38999人、胥口镇 22110人、太湖镇 9577人、横泾镇 36764人、浦庄镇 21752人、渡村镇 25252人、东山镇 52492人、月浜街道 25656人、苏苑街道 24997人、龙西街道 24600人、吴县市经济开发区 25185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11266人、江苏省太湖采石公司 2901人。
2000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
2001年2月28日,吴中区正式挂牌。行政区划调整后,苏州市辖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5个县级市和平江、沧浪、金阊、虎丘、吴中、相城6个区,市区面积扩大到1730平方千米,人口205.9万。
新设立的苏州市吴中区辖原吴县市的长桥、胥口、木渎、横泾、渡村、东山、西山、藏书、光福、镇湖、东渚、甪直、车坊、郭巷15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长桥镇。吴中区面积767平方千米,人口56.32万。2001年,吴中区辖15个镇:长桥镇、胥口镇、木渎镇、横泾镇、浦庄镇、渡村镇、东山镇、西山镇、藏书镇、光福镇、镇湖镇、东渚镇、甪直镇、车坊镇、郭巷镇。
新设立的苏州市相城区辖原吴县市的陆慕、蠡口、黄桥、渭塘、太平、湘城、阳澄湖、北桥、黄埭、东桥、望亭、通安12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陆慕镇,相城区面积490平方千米,人口40.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