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eizhan Gongyue
[外文]:Anti-War Pact
正式名称为《关于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亦称《白里安 -凯洛格公约》。1928年8月27日签订,1929年7月24日生效,至1933年共有63个国家参加该公约。
1927年4月6日是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10周年的纪念日,法国外长A.白里安这时发表声明,表示愿意同美国签订任何相互承担义务的协定,并提出法美“永恒友好”条约草案。目的是为与美国确立紧密联系,以抑制德国的复兴,保护法国的安全。美国国务卿F.B.凯洛格表示欢迎法国的建议,并提出反建议,主张应先由主要大国签署非战公约,然后邀请各国参加。其目的是企图通过多边条约的缔结,使美国在国际上居于领导地位,削弱英、法操纵的国际联盟的作用;法国则担心多边条约的签订将损害反德联盟体系;英国欲借此维护其殖民统治。经过讨价还价,于1927年12月由白里安、凯洛格联合发起召开了多边会议。1928年8月27日,法、美、英、德等15国在巴黎签署了非战公约。
公约由前言和正文 3条组成,主要内容是缔约国谴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国同意彼此间发生的一切纠纷,不论性质和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解决和处理。苏联于1928年9月6日宣布加入该公约。
该公约的签订被认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和平主义浪潮的顶峰,也标志着当时外交界称为“公约狂”的思潮达到顶峰。公约虽然禁止战争,要求和平解决争端,但完全没有提出解决争端的程序,没有提出对违反公约的制裁办法,没有任何防止战争的具体措施,美、英、法等大国还提出了一些保留条件。因此公约对战争并不具有约束力。但公约中反对帝国主义战争的思想对以后仍有一定作用,公约中关于限制战争的基本原则后来为《联合国宪章》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