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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2003年5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192个成员一致通过了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全球性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的主要目标是提供一个由各缔约方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实施烟草控制措施的框架,以便使烟草使用和接触“二手烟”频率大幅度下降,从而保护当代和后代人免受烟草对健康、社会、环境和经济造成的破坏性影响。截止到2007年7月,已有145个缔约国批准公约生效,涵盖了全球80%以上的人口。 ■缔约国应遵守哪些条款? 公约生效后,各缔约国须严格遵守如下条款: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等。 ■中国履约情况如何? 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结过程,并于2003年11月签署了公约,是第77个签约国。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批准了公约生效,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同时,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