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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制度

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关于家庭社会学的著作。作者根据抗日战争时期自己在云南大学讲授有关家庭问题的讲义整理、编写而成。商务印书馆1947年初版,1981年由天津人民出版社作为《社会学丛书(旧著丛刊)》再版。

全书约14万字,计16章,依次论述了种族绵延的保障、双系抚育、婚姻的确立、内婚和外婚、夫妇的配合、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居处的聚散、父母的权力、世代间的隔膜、社会性的断乳、社会继替、交代参差、单系偏重、以多继少、续绝、亲属扩展等问题。

书中指出,生育制度就是一般所说的家庭制度或家族制度。家庭这种群体可说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本群体,它的功能复杂,不仅是规范男女性欲的满足,在传统社会中,“它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具体而微的自足社区,一个小工厂,小朝廷,小教堂”。本书主要是讨论家庭所担负的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故称为《生育制度》。书中围绕人们怎样通过新陈代谢使社会体系维持和延续这个中心问题而展开,突出的特点是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考察生育制度。认为人口的消长并不是单纯的生物现象,也不单纯决定于食料的多寡,而是“决定于社会结构的性质”。每个人或每群人的生活需要的适当满足,离不开社会结构的完整,即离不开一定的人口数量及其适当的社会分工。但人总是要老死的,为了保持社会结构的完整,或为了保持种族的绵延,不得不生育孩子来继替,又不得不建立婚姻与家庭。本书提出的观点,正是传统观点“性爱—结婚—成家—生育”的倒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