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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的历史沿革

1131年(金天会九年,伪齐阜昌二年)置栖霞(qīxiá)县,因“日晓辄有丹霞流宕,照耀城头霞光万道”而得名。

1995年11月30日,撤销栖霞县,设立栖霞市。

栖霞县为金代伪齐刘豫于阜昌二年(公元1131)析蓬莱之阳疃及莱阳一部分置设,以“日晓辄有丹霞流宕”而名县。

据杨家圈出土文物考证,远在6000年前即有人类在这里聚居,春秋以前,县境属牟子国地;战国时期,为齐国东莱地。秦并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县境属齐郡东境。至汉为腄县(治所在今福山城)地,属东莱郡,隶青州。

东汉末,腄县废,改属黄县(治所在今蓬莱城)属东莱郡,隶青州。三国*魏、蜀、吴)时期,栖霞为魏国青州东莱郡黄县地。南北朝时属宋(刘)国,后属北魏国地。隋朝时复为黄县地,属东莱郡,隶青州。

唐废州部,置道,神龙三年(707)始置蓬莱县,栖霞为蓬莱县之阳疃镇,属登州东牟郡,隶河南道。五代(梁、唐、晋、汉、周)十国时,同于唐代后期。宋代改道为路,栖霞属蓬莱县之阳疃镇,隶京东东路登州(时登州辖蓬莱、文登、黄县、牟平四县)。南宋绍兴元年、金天会七年,伪齐刘豫阜昌二年,置栖霞县,属登州,隶山东东路。

元代改路为道,栖霞属山东东西道般阳路总管府登州(时登州辖蓬莱、黄县、福山、栖霞四县),后改淄莱路,至元二十四年(1287)又改属般阳路。

明太祖定天下,京师以外,分为十三布政使司,改山东东西道为山东布政使司,栖霞属登州,隶山东布政使司。洪武元年,徐达等下益都招抚登、莱,废般阳路置莱州府辖登州。洪武九年升登州为府,隶山东布政使司,栖霞属焉。

清代,栖霞属登州府,隶山东布政使司(时登州府领宁海州和蓬莱、黄县、福山、栖霞、招远、莱阳、文登、荣成、海阳九县)。

民国元年(1911)废府为道,初属胶东道,1925年改胶东道为东海道。

1928年废道直隶于山东省。

1934年—1936年,隶属山东省鲁东区,时在全县划为六个区、55个镇;1937—1938年,隶属于山东省第七行政区;1939年日军入侵后,隶属于山东省第九行政区,其督察专员公署驻栖霞县城。

1950年8月至1958年10月,栖霞属山东省莱阳专员公署。

1958年11月至1983年10月,先后隶属于山东省烟台专区和烟台地区。

1983年11月起,隶属烟台市,1995年11月30日撤县设市后,由烟台市代管。

1958年8月,栖霞县辖17处乡镇,在此基础上于1958年9月成立17处人民公社。

1959年2月至1962年4月,因将官道公社并入观里公社,故此3年的行政区划为16处人民公社。

1962年4月后,官道由观里析出,另增设大柳家公社,遂固定为18处人民公社者20余年。

1984年3月,改人民公社为乡(镇)体制,同时调整部分区划,设8镇15乡。

1995年11月30日,经民政部批准,撤销栖霞县设立栖霞市(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