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为曹国北境。秦属东郡。西汉为句阳(今菏泽市小留镇))、葭密(今牡丹区葭密寨)、吕都等县地,均属济阴郡。
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于今市区置乘氏县,属济阴郡。
北宋初属曹州,崇宁元年(1102年)曹州升为兴仁府,乘氏县属之。
金大定六年(1166年)废乘氏县入济阴县,八年(1168年)济阴县城为黄河水淹没,曹州与济阴县遂徙治
所于故乘氏县城(今菏泽市区)。
明洪武元年(1368年)省济阴县入曹州。二年徙曹州治所于今曹县城,四年降曹州为曹县。正统十一年(1446年)复于故乘氏县城置曹州。
清雍正二年(1724年)曹州升为直隶州,十三年(1735年)曹州直隶州又升为曹州府,以原州治所在地置菏泽县以为府治。
1913年菏泽县属岱南道(次年更名济宁道)。
1925年属曹濮道。
1928年废道,直隶于省。
1936年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1年2月抗日民主政权于巨野、菏泽毗连地区设巨菏县,属鲁西行政区第二专区。
1942年9月于县境西北部、东明东部设立南华县,属鲁西南专区。同年12月巨菏县与郓南县合并为郓鄄巨菏四县边区(县),属晋冀鲁豫第十七(运西)专区;
1943年11月郓鄄巨菏四县边改建为临泽县,仍属晋冀鲁豫第十七专区(1944年8月改称冀鲁豫第八专区);1944年12月又分为临泽、郓巨2县,此临泽县在今市境西北部,时临泽与南华2县均属冀鲁豫行政区第八(运西)专区第二办事处管辖。
1945年11月南华县复属鲁西南专区。
1949年8月南华、安陵县撤销,大部并入菏泽县,南华县之一小部并入东明县,菏泽县属新设的平原省菏泽专区。 同年3月原属菏泽县的菏泽城关区升为县级,直属于冀鲁豫行政区, 同年8月冀鲁豫行政区撤销,直属平原省菏泽专区,为专署驻地,
1953年8月改为菏泽城关镇,属菏泽县。
1952年11月菏泽县随菏泽专区划归山东省。
1958年12月菏泽专区撤销,改属济宁专区。
1959年7月复置菏泽专区(1967年改称菏泽地区),菏泽县仍为专署驻地。
1960年1月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
1963年3月撤市复县。
1983年8月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
国务院2000年6月23日批准,撤销菏泽地区和县级菏泽市,设立地级菏泽市。菏泽市设立牡丹区,以原县级菏泽市的行政区域为牡丹区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