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周至清代
西周时,今未央区为诸侯函伯封地函国。
秦孝公十三年(公元前349年)迁都咸阳,置咸阳县。今未央区辖地属咸阳县辖。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都咸阳,仍置咸阳县,今未央区辖地归其所辖。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县下设乡,乡下设里。咸阳县所辖乡里,在今未央区辖地内现知名的仅有长安乡(在今六村堡乡一带)、建章乡(在今三桥镇以北,高、低堡子一带)、阴乡(在今未央宫乡武库遗址一带)、樗里(在今未央宫乡讲武殿村一带)。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置长安县,治所设在汉长安城横门(今未央区六村堡乡相家巷一带),今未央区辖地归其所辖。新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长安县为常安县,更始元年(公元23年)灭新莽后恢复长安县原名。其治所及今未央区辖境隶属未变。
长安县城内设里,城外设乡。据《三辅黄图》记载,都城内闾里160个。见于《三辅黄图》、《长安志》、《汉书》、《居延汉简》的有宣明、建阳、昌阴、尚冠、修城、黄棘、北焕、北燠、南平、大昌、有利、假利、戚里、函里、孝里、杜里、当利、梁陵、棘里、嚣里、宜里、南里、苟里、五里、穷里等闾里。以上诸里在今何处,如西晋潘岳《西征赋》所云:“皆夷漫涤荡,亡其处而有其名”,已难详其处地。都城外所设的乡,在今未央区辖境内,现知名的仅有长安乡(在今未央区西北部)、建章乡(在今未央区三桥镇以北)、千乡(在今西安城西北角外一带)。
三国魏时,长安县城内设里。西晋时县下设乡、里二级。前秦、后秦时县下设里,里下设闾。北魏时,县下改设党、里、邻三级。西魏沿用北魏制。北周时,县下设乡、里。这一时期,在今未央区辖境内所设的乡、里,现知名的仅有长安县的建章里。
汉、魏、西晋、前赵、后赵、前秦均置长安县,其治所及今未央区辖地隶属未变。后秦建初元年(公元386年)复改长安县为常安县,北魏神四年(公元431年)又恢复长安县名。在此期间,其治所未变,今未央区辖境仍属长安(常安)县辖。
周明帝二年(公元558年)析长安县地置万年县,约以汉长安城洛城门为界,东、西分治;万年县辖汉长安城内外东部地区,治所设在汉长城八角街(今未央区汉城乡三官庙村一带);长安县辖汉长安城内外西部地区,治所设在汉长安城横门(今六村堡乡相家巷一带)。今未央区辖境东部属万年县辖,西部属长安县辖。
隋、唐时,城内设坊,城外设乡,乡下设里。在今未央区辖境内,现知名的仅有属唐长安县所辖的承平乡(在今未央区三桥镇阿房宫村向东一带)、青槐乡(在承平乡之南)、居德乡(唐长安城西北的龙首原上)、永平乡(今未央区三桥镇秦阿房宫遗址周围)、孝悌乡(今未央区三桥镇阎十村附近)、修仁乡(今未央区三桥镇杈杨村一带)、渭阴乡(今未央区西北部)、苑西乡(唐长安城北禁苑以西)。万年县设有龙首乡(唐长安城北龙首原一带),乡下设龙首里、未央里。
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隋都迁往大兴城,万年县改名大兴县。大兴、长安两县以大兴城朱雀大街为界,东、西分治,两县治所移至大兴城内。今未央区辖域东部地区属大兴县,西部地区属长安县辖。
在今未央区辖地所设的乡、里(社),现仅知北宋时樊川县有龙首乡,长安县有苑西乡。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大兴县复名万年县。唐天宝七年(公元748年)改万年县为咸宁县。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咸宁县为万年县。今未央区辖域东部归万年县,西部仍属长安县。
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改长安县为大安县,改万年县为大年县。后唐同光元年(公元923年)恢复长安县和万年县名。今未央区辖境隶属未变。
宋宣和七年(1125年)改万年县为樊川县。今未央区辖域东部属樊川县,西部属长安县辖。
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改樊川县为咸宁县。今未央区辖境东部属咸宁县辖,西部仍属长安县辖,直至清朝末年。
明代,在今未央区辖境内,长安县设有苑西乡,咸宁县设有苑东乡。
清代,县以下改乡、里为仓(社)、廒。嘉庆年间(1796~1820年),咸宁、长安两县约以今未央、西铜路为界,东、西分治时,分别设仓(社)、廒。
咸宁县在今未央区辖境东部设午门、白花、五龙、北辰4社。午门社驻午门村(午门村修建陇海铁路时已迁),白花社驻白花村,五龙社驻伍家堡南五龙坡,北辰社驻北辰堡。另有八旗(清代兵制)绿营马厂(今草滩镇沿河一带),后因外籍客户在草滩一带垦荒逐步形成村庄,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咸宁县改社为仓时始设马厂仓。
长安县在今未央区辖境西部设红庙、杨善、叶马、三桥、王寺(有今未央区辖境的部分村)5廒。红庙廒驻红庙坡(驻地今属莲湖区辖地,现域仅有红庙廒部分村庄),杨善廒驻东杨善寨,叶马廒驻西叶寨,三桥廒驻三桥街,王寺廒驻王寺村(其驻地今属长安县辖)。
未央区民国时期
民国初期,沿用清制,隶属及政区未变。
民国二年(1913年)3月撤销咸宁县建置,辖地划入长安县。今未央区辖境属长安县辖,行政区划仍为仓、廒。
民国二十年(1931年)废仓、廒制,改设乡。今未央区辖境有长安县未央、龙首、渭滨、杨善、阿房、三桥6个乡。各置乡公所。并有长安县浐桥乡、王寺乡和咸阳县沣桥乡的部分村。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国民政府推行区、联保、保、甲4级保甲制。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将长安县龙首乡邻近城区的部分村和未央乡划归西安市,置西安市第十一区。龙首乡建置保留,驻地迁往井上村。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今未央区辖境内有西安市第十一区和长安县龙首乡、渭滨乡、杨善乡、三桥乡。乡以下均设保、甲。
未央区解放之后
1949年5月27日,设立西安市第十一区临时人民政府。同
年6月14日,废保、甲制。同年8月,西安市第十一区人民政府成立,区下设乡,乡以序数命名。初设4个乡,1951年5月调整为6个乡,共辖85个自然村。
1949年7月,撤销龙首区建置,其辖地划归渭滨区。同年8月,长安县渭滨、杨善、三桥3个县辖区均设区公署,驻地未变。区下设乡,以序数命名。渭滨区设7个乡,杨善区设8个乡,三桥区设4个乡和三桥市(镇)。
1949年10月至1954年12月,现未央辖区除小部分隶属陕西省西安市外,大部分归陕西省长安县管辖,设有渭滨等区公署。
1950年4月,撤销长安县杨善区,将原杨善区第七、八两乡划归三桥区。由渭滨区的7个乡和原杨善区的一至六乡合并组成新成立的渭滨区,渭滨区共辖13乡,区公署驻东杨善寨。各乡仍以序数命名:原渭滨区的7个乡仍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乡;原杨善区的第一至第六乡依次改排为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乡,驻地、辖村未变。三桥区公署仍驻三桥街,各乡也依序数命名:由原杨善区划入的第七、八两乡排为第一、二乡;三桥区原有的4个乡依次改排为第三、四、五、六乡,驻地、辖村未变;三桥市(镇)建置保留。三桥区辖6个乡、1个市(镇)。
1954年9月,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经政务院批准,将陕西省长安县所辖的第七区和第八区所辖的3个乡划归西安市管辖,组建成西安市草滩区(即未央区前身),机关驻地在东扬善村(后迁到张家堡);1955年1月正式对外办公。同时,将西安市第八区和第十一区合并组建成西安市未央区。
1954年2月,长安县区、乡两级建制称谓易名。渭滨区公署改称第七区公所;三桥区公署改称第八区公所。改乡以序数命名为按驻地取名:第七区公所改第一乡为草滩乡,第二乡为王家堡乡,第三乡为苏席乡,第四乡为沟上乡,第五乡为池底乡,第六乡为徐家堡乡,第七乡为赵村乡,第八乡为北康乡,第九乡为北李乡,第十乡为杨善乡,第十一乡为北党乡,第十二乡为席王乡,第十三乡为雷寨乡,驻地、辖村未变。第八区公所改第一乡为相家巷乡,第二乡为河乡,第三乡为柏梁乡,第四乡为建章乡,第五乡为后围寨乡,第六乡为阿房宫乡,驻地、辖村未变。同年4月7日,又将相家巷乡更名为北徐寨乡,4月26日,将三桥市(镇)人民政府更名为三桥街人民政府,驻地、辖域未变。
1954年9月25日,长安县渭滨区、三桥区划入西安市,并作区划调整:撤销西安市第八区、第十一区和三桥区建置。在今未央区辖境置未央、草滩、阿房(有今未央区三桥镇部分辖村)3个市辖区。次年5月1日,新设的各市辖区正式对外办公。
1957年4月20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安市区划方案,决定撤销原长乐、未央两区建制,同时将原未央区一部分辖域与草滩区合并,更名为未央区,人口118923人,驻地在张家堡,从1957年7月1日开始对外办公。
1960年5月20日,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新成区的建制,并将新城区部分辖区并入未央区。未央区机关驻地由张家堡迁至尚德路。
1962年4月17日,经陕西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新城、莲湖、碑林三个区的建置。未央区与新城区分设后,未央区下辖6个农村人民公社和1个街道人民公社。机关驻地迁回张家堡,同年7月1日对外正式办公。
1965年10月,西安市区划调整,撤销灞桥、雁塔、阿房、未央等四个郊区的建制,合并为西安市郊区,驻地在南郊小寨。今未央辖域大部分隶属西安市郊区管辖。
1965年10月14日,撤销城郊4区建置,将其合并为西安市郊区。复将原未央区徐家湾街道人民公社划归新城区。将原阿房区三桥街道人民公社划归莲湖区。
“文化大革命”期间,今未央区辖境各人民公社均更改社名:马旗寨人民公社更名为跃进人民公社;谭家人民公社复称红色人民公社;草滩人民公社更名为星火人民公社;汉城人民公社更名为五星人民公社;六村堡人民公社复称先锋人民公社;未央宫人民公社更名为七一人民公社;徐家湾街道人民公社更名为燎原路街道人民公社;阿房宫人民公社更名为东升人民公社;三桥街道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桥街道人民公社。
1972年10月16日,郊区民政局通知,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均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名称。
合并为市郊区期间,今未央区辖境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进行了数次调整,并几度掀起合队热。
1966年,红色人民公社将25个生产大队合并为17个;草滩人民公社将33个生产大队合并为9个,1972年又分为22个,1975年再分为33个,1977年又合并为7个;汉城人民公社将44个生产大队划分为50个,1977年又合并为31个,1978年再合并为8个;六村堡人民公社将42个生产大队合并为32个,1978年再合并为8个;1977年冬,未央宫人民公社将26个生产大队合并为10个。
1979年5月4日,马旗寨人民公社更名为大明宫人民公社。
1980年3月2日,撤销西安市郊区建置,恢复未央区建置时,原西安市郊区所辖阿房宫人民公社,莲湖区所辖三桥街道办事处,新城区所辖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及辛家庙工厂、居民聚集区划归未央区。未央区共辖大明宫、谭家、草滩、汉城、六村堡、未央宫、阿房宫7个人民公社和徐家湾、三桥两个街道办事处。并筹建辛家庙街道办事处。
1980年4月,西安市进行区划调整,撤销了西安市郊区建制,恢复了雁塔、灞桥和未央区建置。并将原阿房宫公社、新城区的徐家湾街道办事外、莲湖区的三桥街道办事外划归未央区管辖。未央区下辖6个人民公社和徐家湾、三桥街两个街道办事处。
1982年1月24日,大明宫人民公社所辖含元殿、八府庄、自强、联志村4个生产大队划归新城区;大明宫人民公社所辖北关生产大队,未央宫人民公社所辖白家口、邓家村、火烧碑、纸坊村、红庙坡5个生产大队划归莲湖区。莲湖区所辖大白杨、枣园南岭、二府庄、方新村4个居民委员会划归未央区。辛家庙街道办事处于同年3月23日正式成立。
1984年3月20日,改各人民公社为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建立村民委员会,并重新整顿和组建居民(家属)委员会。
1985年2月,成立张家堡、二府庄两个街道办事处。谭家乡红色村民委员会所辖张家堡、郑王村、郭家庙、高铁寨、施家庄、池底西村、池底东村、河止西东村等8个自然村和张家堡居民委员会、西安毛纺厂家属委员会,汉城乡所辖尤家庄(含韩家庄)、翁家庄、南李村、王前村、北康村、盐张东村、盐张西村等7个村委会划归张家堡街道办事处。大明宫乡所辖南康村、肖家村、方家村、二府庄等4个村民委员会和方新村、二府庄两个居民委员会及未央宫乡所辖枣园南岭居民委员会划归二府庄街道办事处。同年4月16日,草滩乡改名草滩镇;撤销三桥街道办事处和阿房宫乡建置,合并成立三桥镇。
1991年9月19日,简家村村委会改为红光路居民委员会,仍属三桥镇人民政府管辖。
1996年,未央区人口34.8万人。辖4个街道、2个镇、5个乡:二府庄街道、徐家湾街道、张家堡街道、辛家庙街道、草滩镇、三桥镇、谭家乡、大明宫乡、未央宫乡、汉城乡、六村堡乡。区政府驻龙首北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未央区总人口460416人,其中(6个街道、2个镇、3个乡):二府庄街道35333人、张家堡街道18269人、辛家庙街道33150人、徐家湾街道42503人、大明宫街道30548人、谭家街道30399人、三桥镇99796人、草滩镇27589人、未央宫乡33644人、六村堡乡43383人、汉城乡32690人、市经济开发区33112人。
2001年,二府庄街道并入张家堡街道。
2002年,未央区总人口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近20万人,辖10个街道:张家堡街道、三桥街道、辛家庙街道、徐家湾街道、大明宫街道、谭家街道、草滩街道、六村堡街道、未央宫街道、汉城街道。共有212个行政村、41个社区。
2010年,三桥街道,六村堡街道全面托管给西咸新区,实质不受未央区管辖。
2011年,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未央区常住人口总数为:81.14万人。
2013年8月,未央
区调整行政区划,①调整草滩街道办事处,新的草滩街道办事处辖原草滩街道办事处的东三村、东四村、东五村、李家街村、韩家湾村、柳林村等6个村和草镇社区、华山分厂社区、草二社区、长乐东苑社区、吕小寨社区、草一社区等6个社区,草滩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②设立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未央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原草滩街道办事处的王家棚村、牛王庙村、冯家滩村、贾家滩村、陈家村、后村、王家堡村、八家村、景家村、新房村、草店村、湖北庄村、小滩村、苏家村、夏家村、上庄村、北钱村、苏席村、郑家寺村等19个村和长庆未央湖花园社区、文家社区、老洼滩社区、杜家堡社区、湖滨花园社区等5个社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驻未央区环湖南路3号。